五、对外援助管理
中国对外援助的决策权集中于中央政府。自1950年以来,随着对外关系和对外援助工作的发展,中国政府管理对外援助的各级机构逐步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力度不断加强。
商务部是中国国务院授权的政府对外援助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对外援助政策、规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各类援外项目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商务部所属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分别受托管理援外成套项目和技术合作项目、物资项目以及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优惠贷款项目评估以及贷款发放和回收等管理。中国驻外使(领)馆负责中国对驻在国援助项目的一线协调和管理。地方商务管理机构配合商务部,负责协助办理管辖地有关对外援助的具体事务。
在开展对外援助工作时,中国各相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协作。商务部在制订国别援助方案和对外援助资金计划时,与外交部、财政部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进行经常性沟通并充分征求上述部门意见。国务院其他一些部门负责或参与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对外援助工作的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2008年,商务部会同外交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机构,正式成立对外援助部际联系机制。2011年2月,部际联系机制升级为部际协调机制。
六、援外国际合作
中国的对外援助以提供双边援助为主,同时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支持和参与联合国等多边机构的发展援助工作,并本着开放的态度同多边组织和其他国家在发展援助领域积极开展交流,探讨务实合作。
2005年以来,中国与多个国际多边组织和国家在发展援助领域开展交流,并派团参加联合国发展筹资问题会议、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联合国发展合作论坛、援助有效性高级别论坛、八国集团和发展中五国海利根达姆进程发展对话、世界贸易组织促贸援助全球审议等多个关于国际发展合作的会议和对话,加强与其他援助方的交流和沟通,积极推动南南合作。
中国在开展双边援助的同时,与部分国际多边组织和国家在能力建设、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开展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三边合作和区域合作,并取得积极成果。1981年,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在华实施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TCDC)项目,20多年共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培训技术人员6000多名。自1996年起,中国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合作,向发展中国家派遣中国农业专家,截至2009年底,累计向非洲、加勒比和亚太地区22个国家派遣700多名农业专家和技术员。此外,中国还与世界银行、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工发组织等多边机构和新加坡在培训领域开展了有效合作。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中国与泰国和亚洲开发银行共同出资援建了昆曼公路老挝境内路段,该项目已于2008年3月建成通车。目前,中国、泰国、老挝及亚洲开发银行正在合作建设昆曼公路跨湄公河大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