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建设
人民解放军加快高新技术装备发展,加强现有装备改造和管理,推进武器装备机械化信息化复合发展。
改善武器装备质量结构。基本建成以第二代为主体、第三代为骨干的武器装备体系,陆军形成以直升机、装甲突击车辆、防空和压制武器为骨干的陆上作战装备体系,海军形成以新型潜艇、水面舰艇和对海攻击飞机为骨干的海上作战装备体系,空军形成以新型作战飞机、地空导弹武器系统为骨干的制空作战装备体系,第二炮兵形成以中远程地地导弹为骨干的地地导弹装备体系。
提升装备管理水平和维修保障能力。推广现代管理手段,提高装备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发挥院校、科研院所和生产厂家的作用,加强新型装备人才培养。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加强高技术装备维修保障力量,构建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体系,形成具备多功能检测、机动抢救抢修、远程技术支援的装备综合维修能力。近年来的抢险救灾、反恐演练和一系列实兵实装训练演习活动,检验了武器装备建设和管理成果,标志着远程跨区机动、远海区域护航和复杂战场环境下的装备保障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谋划武器装备长远发展。科学把握信息技术融合性、系统性、集成性和一体化的特点规律,推进武器平台与综合电子信息系统装备的有机融合、复合发展。利用先进成熟技术和设备,有选择、有重点、成建制开展现有装备系列化集成改造和综合性能提升,提高武器装备建设效益。
四、武装力量运用
中国武装力量适应时代发展和安全形势变化,积极应对多种安全威胁,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力量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保卫边防、海防、空防安全
中国边海防实行军地分工负责的防卫管理体制。军队主要负责边境、沿海和海上防卫警戒,防范、制止和打击外来入侵、蚕食、挑衅以及越界破坏等活动;公安边防部队主要负责边境沿海地区和海上治安管理及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防范、打击边境沿海地区偷渡、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组织参与边境沿海地区的反恐怖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海监、渔政、海事、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负责相应的维权执法和管理任务。国家设立边海防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协调全国边海防工作。各军区和沿边沿海省、市、县三级均设立边海防委员会,统一协调本辖区的边海防工作。
近年来,人民解放军边海防部队按照强边固防、睦邻友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要求,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与邻国签订的协定协议,坚持搞好战备执勤,严密防范各类入侵、蚕食和越境渗透破坏活动,及时制止违反边海防政策法规和改变国界线现状的行为,有效维护边境沿海地区和管辖海域的安全稳定。公安边防部队扎实开展边境防控、反恐维稳斗争,加强口岸检查和海上管控,严厉打击偷渡、贩毒、走私等犯罪。2009年以来共破获各类案件3.7万起,缴获非法枪支3845支。
国家坚持把军警民联防联管联建作为保卫边海防、建设边海疆的有力保证。近年来,不断完善以军队为主体、各涉边涉海队伍协同配合、边境沿海地区民兵预备役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力量体系,推进以指挥信息系统为重点、以信息基础设施为支撑的边海防信息化建设,加强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管边控海能力水平,促进了沿边沿海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空防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解放军空军是保卫国家空防安全的主体力量,陆军、海军和武警部队按照中央军委的指示担负部分空防任务。空军根据中央军委意图对担负防空任务的各种防空力量实施统一指挥。国家空防体系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掌握空中动态,维护空中飞行秩序,组织空中战斗巡逻,处置空中突发情况,坚决捍卫国家领空主权,确保国家空中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武装力量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维护社会秩序行动,主要是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公安力量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武警部队是国家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2009年以来,参与处置劫持人质事件等严重暴力犯罪事件24起,参加捕歼行动201起,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安保任务。
2010年11月,中央军委批准发布《军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规定》,对军队参加维护社会稳定及处置其他各类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力量使用、综合保障和军地协调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参加国家建设和抢险救灾
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和参加抢险救灾,是
宪法和法律赋予中国武装力量的重要任务。
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做好以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为重点的支援国家建设工作。两年来,共投入劳动日1600多万个,出动机械车辆130万台次,参加交通、水电、通信、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600多项。建立农村扶贫联系点3500多个,援建节水灌溉、人畜饮水、道路、水电等小型公共工程8000多个。驻西部地区部队植树1100万株,成片造林、飞播造林和绿化荒山荒滩320万亩。军队医疗卫生系统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县级医院130所,共派出医疗队351批次,捐赠仪器设备110台件。在四川、陕西、甘肃地震灾区捐资援建8所学校和1所康复中心。
中国武装力量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2009年1月,中国组建以军队力量为主体的抗洪抢险应急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核生化应急救援队、空中紧急运输服务队、交通应急抢险队、海上应急搜救队、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医疗防疫救援队等8支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兵力规模5万人。2009年7月,武警水电、交通部队3.1万人被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各军区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应急专业力量。
近两年,军队和武警部队共计出动兵力184.5万人次,各型车辆(机械)79万台次、飞机和直升机181架次,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643万人次,多次参加抗洪、抗震、抗旱、抗台风和森林扑火等抢险救灾行动,共抢救转移群众174.2万人次,抢运物资30.3万吨,疏通河道3742公里,打井4443眼,加固堤坝728公里,运送生活用水50.4万吨。
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支持并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199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向联合国中东维和任务区派遣5名军事观察员,首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1992年,向联合国柬埔寨维和任务区派出400人的工程兵大队,首次派遣成建制部队。2001年,成立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2002年,加入联合国一级维和待命安排机制。2009年,组建国防部维和中心。截至2010年12月,共参加19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派出维和官兵17390人次,9名维和官兵在执行任务中牺牲。
中国维和部队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以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投入工作,新建、修复道路8700多公里、桥梁270座,排除地雷和各类未爆物8900多枚,运送物资60多万吨,运输总里程930多万公里,接诊病人7.9万人次,圆满完成联合国赋予的各类维和任务。
截至2010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有1955名官兵在9个联合国任务区遂行维和任务,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派遣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其中,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94人;赴联合国刚果(金)稳定特派团工兵分队175人,医疗分队43人;赴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240人,医疗分队43人;赴联合国黎巴嫩临时部队工兵分队275人,医疗分队60人;赴联合国苏丹特派团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100人,医疗分队60人;赴联合国/非盟达尔富尔混合行动工兵分队315人。 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护航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中国政府于2008年12月26日派遣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主要任务是保护中国航经亚丁湾、索马里海域的船舶、人员安全,保护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运送人道主义物资船舶的安全,并尽可能为航经该海域的外国船舶提供安全掩护。截至2010年12月,海军已派出7批18艘次舰艇、16架直升机、490名特战队员执行护航任务。中国海军护航行动主要采取伴随护航、区域巡逻和随船护卫等方式,先后为3139艘中外船舶提供安全保护,其中解救被海盗袭击船舶29艘、接护船舶9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