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教育是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多年来,中国坚持不懈地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在全社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风尚。
中国把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教育作为廉洁从政教育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经常组织有关法制的集体学习,对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意识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目前,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国家机关集体学习已形成制度。中国政府积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从1986年起,在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中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共有8亿多人次接受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了公众的法治观念和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监督意识。
中国重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培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制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校、政府的各级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把廉洁从政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建立50个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编写廉洁从政教育读本,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培训。对于新任领导干部和新录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任职和上岗前的廉政培训,建立廉政培训档案。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领导干部选拔前进行廉政法律法规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作为重要的任职条件。在领导干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做到防范在先。
中国注重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拍摄影视作品等形式,宣传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和他们的事迹。通过编写典型案例教材、拍摄警示教育片、建设警示教育基地、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以及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引以为戒,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作用,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中国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制定《
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注重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中的廉政文化精华,以文学艺术、影视作品、书画展览和公益广告等形式表现廉政文化的丰富内涵,推出一批主题昂扬向上、时代特色鲜明、体现人文关怀的优秀廉政作品。通过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歌颂了中华民族崇尚廉洁的优良传统,展示了廉政建设的丰硕成果,推进了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中国重视对青少年进行廉洁教育。许多小学、中学和大学专门开设廉洁教育课程,编写相关教材,有的还配备专门师资力量。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生的夏令营、冬令营,以及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等课外活动开展廉洁教育,培养青少年廉洁、诚信、守法的良好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
八、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腐败行为呈现出有组织、跨国境的趋势。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共识。中国重视反腐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张在尊重主权、平等互利、尊重差异、注重实效的原则下,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和有关国际组织加强合作,互相借鉴,共同打击腐败行为。
中国加强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反腐败交流与合作,已经成为国际反腐败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中国已与68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06项各类司法协助条约。与美国建立了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并设立反腐败专家组;与加拿大建立了司法和执法合作磋商机制。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同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开展了友好交往,与俄罗斯等8个国家的相关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与联合国、欧盟、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开展了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内的反腐败合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签署了检察合作协议。公安部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建立了65条24小时联络热线,同59个国家和地区的内政警察部门签署了213份合作文件。
为推动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于2005年批准加入了《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中国成立了由24个机关和部门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具体承担国内履约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有关国内法与公约的衔接工作。2006年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预防、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先后批准加入4个与反洗钱相关的国际公约,并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欧亚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亚太反洗钱组织的成员。2007年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开展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技术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