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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主改革50年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从此获得翻身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和西藏的主人。他们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从此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不再遭受农奴主的政治压迫、强迫劳动和非人待遇,不再遭受沉重的差税和高利贷剥削。在民主改革中当选为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主任的尼玛次仁,曾经是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旺青格勒溪卡的农奴。旺青格勒曾说:“尼玛次仁是我的财产,我愿意把他揉成团装在口袋里,随我;我高兴把他拉成条围在腰上也由我。”民主改革后,尼玛次仁说:“现在有法律保障我的人身自由,我再也不是谁的私人财产,活得心里真敞亮。”次仁拉姆曾做过30多年的农奴,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她在山南地区乃东县结巴乡组织了第一个“朗生互助组”,后来她担任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农奴和奴隶成为土地的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据统计,在民主改革中,国家共支付4500多万元对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0万亩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进行赎买。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的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焕发出了空前的生产和生活热情,迅速改变了西藏的社会面貌和生活条件。据统计,土改基本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区的粮食总产比1959年增长12.6%,比土改前的1958年增长17.5%。牲畜存栏头数1960年比1959年增长10%。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建立起第一个供销社、第一个农村信用社、第一所民办小学、第一所夜校、第一个识字班、第一个电影放映队、第一个医疗卫生机构。1959年底,拉萨市区建立居民委员会28个,先后安置8700多名贫苦游民和乞丐就业,救济8500多名生活困难的贫民,收容120多名孤、老、病、残者。1960年,纳金水电站建成发电,拉萨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电灯。1959年至1960年两年内,西藏建立起几十个现代化小型工厂,培养了2万多名藏族工人。90%的县通了公路,公路全长达到1.25万多公里。

  --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对参加叛乱的寺庙的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对没有参加叛乱的寺庙的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规定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爱国守法的寺庙,保护人民有当僧尼的自由和僧尼还俗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受干涉,保护有历史意义的寺庙和文物古迹。另一方面,实行“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废除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的封建占有、封建剥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庙内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级制度,保障各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庙内的公共资金和财产实行民主管理,作为生产基金和供给寺内僧尼的生活与正常宗教活动之用;寺庙的僧尼按劳动力情况分得的土地,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寺庙内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由政府予以补助。通过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庙均选出了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农奴制玷污了的东西,恢复了宗教的本来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为西藏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个乡级政权、283个区级政权,78个县(包括县级区)和8个专区(市)建立了人民政权。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万多人,其中乡级干部全是藏族,区级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4400多名翻身农奴和奴隶成长为基层干部。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当家作主的权利。百万翻身农奴和奴隶穿着节日盛装,手捧哈达,兴高采烈地参加投票,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了基层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乡县选举工作完成,有1359个乡、镇进行了基层选举,有567个乡、镇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西藏约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农奴和奴隶为主的乡人民政权,54个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选出了正副县长,建立了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会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占11%多,藏族代表中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和奴隶。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西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通过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仅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就消灭了在西藏延续数个世纪的封建农奴制度,迅速荡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使百万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获得了解放,使西藏社会的面貌焕然一新,开创了西藏发展的新纪元。这是西藏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为西藏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确立了崭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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