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主改革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日·北京
目录
前言
一、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
二、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
三、半个世纪西藏的历史性巨变
结束语
前言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平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1959年之前的西藏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也是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是西藏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根本谈不上做人的权利。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窒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社会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
《十七条协议》),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实现和平解放,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
《十七条协议》肯定了改革西藏社会制度的必要性,强调“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但是,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以极大的耐心、宽容和诚意,劝说、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但是,在帝国主义势力策动支持下,西藏上层统治集团的一些人面对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要求,根本反对改革,顽固坚持“长期不改,永远不改”,企图永远保持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撕毁
《十七条协议》,悍然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在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人民一道坚决平息了武装叛乱。与此同时,在西藏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民主改革运动,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解放了百万农奴和奴隶,开创了西藏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这是西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西藏社会发展和人权进步的划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和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巨大进步。
半个世纪以来,获得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关心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以主人翁的姿态和空前的热情投身建设新社会、创造新生活的伟大进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西藏历史上亘古未有的奇迹。西藏的社会制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进展。
今年是西藏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回顾西藏实行民主改革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和50年来西藏广泛深刻的历史巨变,揭示西藏社会发展的规律,用事实揭穿达赖集团在“西藏问题”上散布的各种谎言和十四世达赖喇嘛的本来面目,有助于澄清历史是非,让世人更好地了解一个真实的西藏、发展变化的西藏。
一、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由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极其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西藏人民灾难深重、生存维艰,西藏社会陷入极度贫穷落后和封闭萎缩的状态。
--政教合一的中世纪式社会形态。关于旧西藏的社会形态,1904年到过拉萨的英国随军记者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中有详细的记载。他说,当时的西藏,“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在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注1)旧西藏社会制度的最显著特征是政教合一,宗教上层和寺庙势力庞大,既是西藏的主要政治统治者,也是最大的农奴主之一,拥有众多的政治、经济特权,支配着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中说,“这个地方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即使是佛陀本人,没有僧侣也无能为力”。(注2)据统计,民主改革前,西藏共有寺庙2676座,僧众114925人,其中大小活佛等上层僧侣约500人,掌握经济实权的僧侣共4000余人。当时西藏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男子出家为僧。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僧人人数一度超过1.6万人,共占有庄园321个、土地14.7万多克(1克相当于1亩)、牧场450个、牲畜11万头,占有农牧奴6万多人。宗教势力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得到恶性膨胀,消耗了西藏大量人力资源和绝大部分物质财富,禁锢着人们的思想,成为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枷锁。20世纪20年代曾作为英国商务代表留驻拉萨多年的查尔斯·贝尔在《十三世达赖喇嘛传》中说,达赖喇嘛之所以能随心所欲地进行赏罚,就在于他的政教合一地位,他既掌握着农奴今生的生杀予夺大权,又掌握着他们“来世”的命运,并以此作要挟。(注3)美国藏学家梅·戈尔斯坦深刻地指出,“在西藏,社会和政府奠基于宗教目标与行为凌驾一切的价值系统之上”。“宗教的权力和特权及大寺院在阻挠进步方面扮演了主要角色”。还说,宗教和寺院集团是“西藏社会进步的沉重桎梏”,“正是由于全民族信教和宗教首领执掌政教大权这一因素,导致西藏丧失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形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