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加强对海平面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以及对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监管,合理利用海岸线,保护滨海湿地,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不断加强红树林保护和恢复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实现全面恢复红树林区,提高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
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通过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研究,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研究分析方法,加强对相关专业与管理人才的培养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使气候变化研究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有效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政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技术转让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在能源开发、节能和清洁能源技术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加快先进技术产业化步伐,提高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水平,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增强公众意识与管理水平
--通过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和手段,加强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公众参与等措施,到2010年,力争在全社会基本普及气候变化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全民保护气候意识,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建立企业、公众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机制等措施,逐步形成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适应的、高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四、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中国积极推进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植树造林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中国政府注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将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努力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
--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2007年发布《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明确了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的政策。旅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
--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2007年发布高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和信息产业等领域的“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提出到2010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完善促进数字电视、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兴产业。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振兴装备制造业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07年发布13个行业“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计划。2007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438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4659万吨、落后炼钢产能3747万吨、落后水泥5200万吨,关闭了2000多家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和一批污染严重的化工、印染企业,累计关闭各类小煤矿1.12万处。
--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出台新开工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相继制定发布了高耗能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采取调整出口退税、关税等措施,抑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产品出口。高耗能行业增速呈逐步回落趋势。
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能源节约问题,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长期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中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并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
--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
--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明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企业能耗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2006年国家利用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节能重点项目111个,形成101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2007年国家利用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工程项目681个,形成25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各级地方政府引导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形成6000多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2006-2010年,通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形成约2.4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采用财政补贴推广使用节能灯5000万只的任务已在各地组织实施,近三年将推广使用节能灯1.5亿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