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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一)加强食品安全技术交流与合作

  中国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技术专家参与各类食品安全技术培训、研讨、交流和水平比对等活动,并欢迎国外技术专家来访、学习和培训。除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活动外,自2001年以来,先后同美国、欧盟、意大利、加拿大、德国、英国、瑞士、丹麦、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泰国等国家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领域的技术培训与交流项目。2006年8月,为14个南太平洋国家的专家代表举行了食品安全培训。为了及时了解国外食品相关法规要求,保障出口食品安全,组织编译了美国、欧盟、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卫生法规和要求,并先后邀请美国、欧盟、日本的专家来华举行HACCP指南及应用、贝类卫生控制计划、残留监控、肯定列表制度等专题培训。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实验室还多次参与英国食品分析能力测试(FAPAS)等国际比对实验,定期参加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澳大利亚国家测试认可委员会(NATA)等知名认可机构组织的国际间能力验证活动。国家级和十几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并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考核。截至2006年11月,共有22家检测机构获得韩国“国外公认检测机关”的认可,经过上述22家检测机关检测的输韩食品,入境时韩国予以免检。日本承认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垂直管理的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所属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其中许多实验室是开放性实验室,多次接待了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瑞士、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团组访问和考察。

  (二)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活动

  中国政府一贯倡导并积极参加各类国际食品安全组织活动,包括派团参加各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会议以及其他相关国际性会议,并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会议上正式倡导开展区域性食品安全合作,得到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南亚等国家的积极呼应,成立了APEC食品安全合作论坛,由中国和澳大利亚共同主持。中国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际标准化活动,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技术管理局和合格评定委员会成员。2007年5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2007年10月20日至21日,中国政府将在广西南宁同东南亚国家召开“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会议的主题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与合作保护消费者权益”, 目的是研究建立中国与东盟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增进中国与东盟和各成员国食品安全主管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确保相互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

  (三)注重发展国际食品安全合作

  截至目前,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同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挪威、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定期、不定期地举行研讨会或专家互访。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同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蒙古国、越南、菲律宾、丹麦、法国、荷兰、爱尔兰、匈牙利、波兰、意大利、挪威、瑞士、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智利、墨西哥、乌拉圭、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香港、澳门等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33个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签署了48个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卫生议定书,从而确立了中国与有关进出口食品贸易伙伴国家或地区的长效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许多国家和地区在食品安全合作机制下建立了年会制度。其中,规格为正部级的第二次中欧食品和消费品安全合作会议将于2007年9月12日在北京召开;规格为副部级的第三次中美食品安全会议将于2007年9月11日至12日在美国召开。

  (四)推动食品贸易发展

  中国与有关国家建立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在促进双边和多边食品安全合作,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解决各方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中日合作机制为保证中国输日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后,中国政府一方面加强同日方的沟通与磋商,使日方接受中方的合理化建议,调整了一些项目;一方面与日方合作,举办了3期说明会和8期专题培训班,帮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规范农兽药使用管理,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有效地保证了对日本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中美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同样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如2005年年底以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断从美国输华肉类产品中检出禁用药物残留、环境污染物超标和致病微生物等安全卫生问题,由于中方及时向美方通报相关信息,帮助美方掌握和了解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要求,不仅有效地保护了中国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也保障了美国肉类产品输华贸易的健康发展。2004年至2005年,中美还在该合作机制下完成了对中国出口熟制禽肉安全卫生体系的等效评估。同样,中欧食品安全合作机制也有力地促进了双方关注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通过及时沟通信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中方解决了欧盟个别成员国受二恶英问题影响的可食用猪产品输华问题;另一方面,中方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加强疫情疫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欧方的卫生体系考察和风险评估工作,帮助欧方树立了对中国熟制禽肉产品的质量安全信心,欧方已经制定了时间表,将于2007年内恢复进口中国的熟制禽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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