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院,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在农村加强敬老院建设,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颁布《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发展。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国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先后颁布了《
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家通过学校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形式,培养为老服务需要的管理和服务人才。国家颁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政府发布养老护理员职业目录,颁布实施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2005年底,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为老服务人员近2万人。发展志愿者组织,在全国范围开展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和其他社会公众加入为老服务志愿者行列,通过与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结对帮扶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6.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
五、老年文化教育
发展老年文化教育是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中国重视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中国政府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在县(市、区、旗)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设立老年活动站(点),基层村(社区)开设老年活动室。到2005年底,城乡老年文体活动设施达67万多个。各级政府在原有或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中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有关部门管辖的文化活动场所也积极向老年人开放。国家财政支持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及公园、园林、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场所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老年人社会文化生活的条件不断改善。
国家积极提供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精神文化产品。中央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老年节目或老年栏目。2005年底,全国共出版老年类报纸24种,期发行量280万份;老年类期刊23种,期发行量305.8万册。文艺、影视、戏剧和出版界创作了大量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各级文化部门积极组织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创作和表演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文艺节目。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国家财政每年拨专款支持举办全国老年文艺演出、中国老年合唱节等大型活动,开展国际间老年文化艺术交流。各地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加强对老年文化活动的指导,培养了大批老年业余文艺骨干,在活跃和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老年群众文艺活动组织迅速发展,成为老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