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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


  多年来,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查处了大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国内外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仅2001年至2004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6.96万件,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5.66万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3万件(含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万件),收缴和消除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约5.29亿件(套),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86件共300人。尤其是2004年,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部署,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查处食品、药品商标侵权案件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三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1851件,其中查处涉外商标案件5494件,比2003年增加了1.6倍。在查处的51851件商标违法案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1680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0171件,比2003年增加51.66%,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3895.18万件,收缴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28.08万件,没收、销毁侵权物品5638.53吨,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96件共82人。

四、版权保护



  以1991年6月《著作权法》实施为标志,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逐步建立起著作权法律制度。近年来,中国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并公布实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使著作权保护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基础。

  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国家版权局、省级版权局和地市版权局的三级著作权行政管理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不断加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使版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健全。

  近年来,中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大了著作权行政执法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加大与公安、工商、海关、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的合作,逐步形成相互配合打击侵权盗版的执法机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开展打击盗版光盘、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以及网络侵权等侵权盗版行为,取得积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至2004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收缴侵权盗版复制品3.5亿件,受理侵权案件51368起,结案49983起。2004年共受理侵权案件9691起,结案9497起,处罚7986起,其中包括查处两家中国企业侵犯美国微软公司著作权等重大案件。

  中国在建立和完善版权法律制度,强化版权行政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版权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由版权集体管理机构、版权代理机构、版权保护协会以及各相关行业协会和权利人组织等组成的版权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1988年成立了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1990年成立了中国版权研究会,并于2002年更名为中国版权协会;1993年成立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8年成立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目前,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电影家协会等作者协会团体和图书出版、音像制作、软件开发等版权产业的行业协会,成立了专门的版权维权组织,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一些中心城市成立了版权协会,中国文字作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中国音像制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也正在筹建中。

五、音像制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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