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利保护
以1980年中国专利局成立为标志,中国专利事业已走过了25年的历程。1985年4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
专利法》,此后相继颁布《
专利法实施细则》和《
专利代理条例》,以及《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和《关于实施专利权海关保护问题的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
专利法》两次予以修改,使之不断趋于完善。
中国在较短时间内主要依靠自己力量建立起比较完整、独立的专利审查体系。从1994年1月1日起,中国成为《
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中国专利局成为
专利合作条约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同时,中国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专利工作体系,根据《
专利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设立了专利管理机构。中国还建立了5000余人的专利代理人队伍,初步形成了以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服务、专利技术转让中介、专利技术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
中国专利事业实现了跨跃式发展。从1985年4月1日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2284925件,年均增长率达18.9%。其中国内申请1874358件,国外申请410567件,分别占总量的82%和18%。截至2004年3月17日,中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200万件大关。中国的专利申请总量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了15年时间,第二个100万件仅用4年多时间。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353807件,比上年的308487件增长14.7%。其中国内申请278943件,比上年的251238件增长11%,占总量的78.8%;国外申请74864件,比上年的57249件增长30.8%,占总量的21.2%。从1994年到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国际申请7131件,其中2004年受理1592件; 国外通过《
专利合作条约》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157770件,其中2004年达32438件。
截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总量为1255499件。其中国内1093268件,国外162231件,分别占总量的87.1%和12.9%;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总量分别为185412件、651224件和418863件,在总量中的比重分别为14.8%、51.9%、33.3%。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予专利权190238件,比上年的182226件增长4.4%。其中国内专利授权151328件,比上年的149588件增长1.2%;国外专利授权38910件,比上年的32638件增长19.2%。
中国从2001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截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682件,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571件。其中,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244件,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205件。
近年来,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加强了专利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专利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认真查处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假冒和冒充行为。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及时组织本系统的专项执法行动,到当年年底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检查产业场所10251个,检查商品2081537件。截至2004年底,全国各地专利管理部门共受理专利侵权、专利纠纷案件12058件,结案10411件,结案率达86.3%。其中,2004年受理专利纠纷1455件,结案1215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3965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3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