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生活日益丰富、活跃。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越来越多的方便和服务,全国开辟了1618个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成立了131个残疾人艺术团体。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传媒广泛报道残疾人生活,并开设残疾人专题、专栏节目。国家残疾人体育综合训练基地正在筹建中。2003年,中国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员在重要国际体育比赛中获得177枚金牌。
国家努力营造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开展内容丰富的助残活动,至今已连续进行了13年。近年来,广泛开展了“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全国已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4万余个,仅登记在册的青年志愿者就达186万余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商场、医院、宾馆、影剧院、博物馆、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物及居民住宅,设置和改建了一大批坡道、盲道、扶手、交通音响信号装置等无障碍设施,不少电视台开办了电视手语新闻栏目,越来越多的电视节目和电影加配了字幕。
多年来,中国为保障残疾人人权所作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受到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充分肯定。
八、人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中国一贯支持并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从1981年起一直连选连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2003年,中国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九届会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实质性会议、第五十八届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会议,并派专家出席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促进和保护人权小组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和联合国土著问题常设论坛第二次会议。在这些会议上,中国代表和专家积极参加了有关人权问题的审议,阐明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原则主张,维护《
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努力促成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为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法律文书的制定工作。2003年1月和9月,中国政府派人参加了联合国起草《关于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范性文书》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和非正式磋商,参加了关于制定《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特委会会议。2003年11月,中国在北京承办了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关于制定《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政府间会议,通过了《
北京宣言》,对公约的制定进程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国支持加强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主张应充分考虑和利用联合国现有的法律、人权文书和监督机制,充分尊重和发挥各国国内法的作用,兼顾保护人权和维护国家正常司法职能。
中国积极参与和推动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2003-2012年)”活动,努力促进残疾人状况的不断改善。2003年12月10日,第五十九届联合国大会主席朱里安·亨特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颁发了“联合国人权奖”,这是该奖第一次授予中国人,也是第一次授予一位残疾人,既是联合国对邓朴方个人对残疾人人权事业的杰出贡献和为推动世界残疾人运动发展的不懈努力的高度评价,也是国际社会对中国长期以来促进和保障人权所作的努力的肯定。
中国政府重视国际人权文书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中国政府至今已参加21项国际人权公约,并采取措施履行公约义务。2003年,中国政府如期向联合国提交了《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首次履约报告,全面介绍近年来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所作的努力。此外,中国还向联合国提交了《
儿童权利公约》第二次履约报告和执行《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情况的第五、六次合并报告,分别介绍1996年至2001年中国在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方面采取的立法、司法、行政等措施和进展,以及1998年至2002年中国为消除对妇女歧视所采取的行动的情况及执行《北京行动纲领》和落实2000年妇女问题特别联大成果的情况,阐明了中国重视在妇女儿童领域履行条约义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