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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目录



  前言
  一、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三、人权的司法保障
  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五、妇女、儿童权益
  六、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特殊保护
  七、残疾人权益
  八、人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00四年三月·北京

前言


  2003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重要而非同寻常的一年,也是中国人权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国政府妥善应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政治保持了稳定,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权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中国政府将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基本人权放在首位,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态度,提出了“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思想,形成了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确立了确保宪法实施、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文明的治国理念,并在实践中采取了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减轻民负、实行民主上做了大量工作,使人权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好评。
  在这一年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了包括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容在内的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不久前,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规定,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和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充分体现了修宪为民、保障人权的原则。特别是首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宪法原则,由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的理念和价值,进一步确立了保障人权在中国法律体系和国家发展战略中的突出地位,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尽管中国为促进和保障人权作出了巨大努力,但是,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受自然、历史和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中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人权状况,切实提高全国人民享受人权的水平。
  为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了解,现将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2003年,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16694亿元,比上年增长9.1%,按现行汇率计算,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跨上了一个重要台阶。
  人民总体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0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72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22元,实际增长4.3%。
  社会消费结构逐渐从基本生活型向着现代生活型转变。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842亿元,比上年增长9.1%。城乡居民用于衣、食等基本生活用品的支出比重不断下降,高档现代生活用品、汽车、住房、医疗保健以及文化娱乐等支出比重上升。2003年,城镇及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均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城镇由1978年的57.5%下降到37.1%,农村由1978年的67.7%下降到45.6%。2003年轿车产量202万辆,比上年增长85%。年末全国私人轿车拥有量达489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46万辆。新增固定电话用户4908万户,年末达到26330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6269万户,年末达到26869万户;年末全国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53200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42部/百人,发展速度和规模居世界前列。到2003年底,全国互联网上网计算机数3089万台,上网用户数7950万,居世界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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