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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

  还应该看到,在二十一世纪前期,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也存在诸多有利条件: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进一步解决好就业问题提供了思想认识基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解决就业问题的大政方针已定,方向明确,措施配套,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形成,为解决好就业问题提供了政策和机制保障;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协调和健康发展,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经济结构调整顺利推进,企业经济收益明显好转,第三产业发展加快,必将对就业形成强有力的拉动;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的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将为解决就业问题带来新的机遇;随着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深入落实和完善,政策效应将进一步释放,就业和创业环境将进一步改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贸易的不断增长,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的更加紧密,将为解决就业问题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体目标
 
 二十一世纪前期,中国解决就业问题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的需求,满足广大劳动者参与劳动和提高收入水平的愿望,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将失业率控制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通过发展经济、改善结构带动大量就业岗位的开发,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带动劳动者就业能力的开发,使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得到比较充分的开发和合理利用;创造更加良好的劳动者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自主创业的环境,形成稳定的促进就业政策和制度,健全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保持就业渠道通畅;将社会失业率和平均失业周期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够得到平等就业机会或处于积极准备就业的状态。到2020年,就业总量达到8.4亿,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水平;大部分人有机会就业,少量失业者基本生活有保障并为就业做准备,社会总体上处于比较充分的就业状态。
  主要措施
 
 ——继续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扩大就业提供强大动力。制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调整政策时,突出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战略目标,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并积极体现到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金融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上来,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促进充分就业的双重目标。
  ——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协调推进,扩大就业容量。加大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力度。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充分地发挥其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将第三产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特别是利用服务业的社会需求大和发展前景广阔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其扩大就业的作用。继续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它们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通过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的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就业。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强引导和管理,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依法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拓展农村就业空间。
  ——建立和完善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政府法律制度为基础的市场就业机制。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要形成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的新格局。顺应用工需求多样化的趋势,因势利导地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改善创业环境,鼓励个人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加强法制建设,明确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规范企业用人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建立起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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