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军事交往
对外军事交往是中国总体外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服从和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外军事关系,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中国在对外军事交往中,一贯主张互相尊重、增进了解、发展友谊、互利合作。中国军队积极参与多边军事外交活动,充分发挥中国军队在处理国际军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中国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军事外交。目前中国军队已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军队建立了联系,在90多个驻外使馆中设立了武官处,在中国设立武官处的国家已达60多个。近20年来,中国派出了1300多个军事代表团组访问了80多个国家,其中军队高级官员率团出访180多批。来访的外国军队代表团组2100多个,数万人次,其中外国的国防部长、三军总司令、总参谋长等高级代表团占一半以上。
中国始终把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军事交往置于突出地位,遵循睦邻友好、互利合作、长期稳定的方针,与周边国家军队开展了大量有益的交往,特别是高层交往。仅1996年、1997年两年,中国军队就派出100余批代表团相继访问了周边大多数国家,同时接待了周边国家的军事代表团130余批。中国特别注重与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军事交流与合作,曾先后向70多个国家提供人员培训、装备器材、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援助。1973年以来,为发展中国家军队培训各级指挥和专业技术人员近万名,向发展中国家派出专家8000多名。中国积极发展与美国、欧洲等西方国家的军事关系,从维护世界和平和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本着加强对话、减少分歧的原则,陆续恢复和改善了中国军队与上述国家军队的关系,加深了相互了解。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海军舰艇编队出访了近20个国家。其中,中国海军两支舰艇编队于1997年3月至5月分别对美国、墨西哥、智利、秘鲁以及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进行了友好访问,增进了中国军队与上述国家军队和人民的友谊。
中国军队在对外交往中,注重开展专业技术交流,在科研、学术、军事教育、军队管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许多领域同世界各国军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军队积极活跃的对外军事交往,促进了中国军队同世界各国军队的相互了解和信任。走向国际社会的中国军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军队文明之师、和平之师的形象,在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建立信任措施
国家间建立信任是维护安全的有效途径,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建立信任措施合作。近年来,中国与有关邻国达成了一些边境地区建立信任措施和边境裁军协定,这是中国致力于国家关系的发展和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举措。这些协定反映了中国所积极倡导的新型安全观念,体现了一些对亚太安全对话与合作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和精神,包括:相互同等安全;通过建立相互信任和对话合作谋求安全,安全合作不干涉别国内政、不针对第三国;军事力量不得威胁或损害他国的安全与稳定;实行和坚持防御性国防政策;在双边基础上,在边境和争议地区采取适宜的信任措施;军事力量友好交往等。
1996年4月,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规定: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对方;不进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演习;限制军事演习规模、范围和次数;相互通报边界线两侧各100公里区域内的重要军事活动;邀请对方观察实兵演习;预防危险军事活动;加强双方边境地区军队之间的友好交往等。
1996年11月,中国与印度签署《关于在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规定:不进行威胁对方或损害边境地区和平、安宁与稳定的任何军事活动;在边界问题最终解决前,严格尊重和遵守中印边境地区的实际控制线,任何一方的活动不得超过实际控制线;按共同商定的最高限额裁减或限制部署在实际控制线地区共同商定的地理范围内的陆军、边防部队、准军事部队,以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武装力量和部分武器装备;不在实际控制线附近地区举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演习,限制军事演习规模,通报实际控制线附近地区一定规模的军事演习;防止发生军用飞行器飞越实际控制线的侵犯事件;防止实际控制线地区危险军事活动;加强实际控制线附近地区双方军事人员和机构的交往与合作等。
此外,1994年,中国与俄罗斯签署《关于预防危险军事活动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将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联合声明》。1998年1月,中国与美国签署《关于建立加强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的协定》。同年6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美国总统克林顿宣布,双方决定,不把各自控制下的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中国还与俄罗斯、美国建立了国家元首间直通保密电话联系。
地区安全合作
中国支持在平等参与、协商一致、求同存异、循序渐进基础上,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地区安全对话与合作。中国参加了东盟地区论坛(ARF)、亚洲相互协作与建立信任措施会议(CICA)、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CSCAP)和东北亚合作对话会(NEACD)等活动,主张通过这些政府和民间讨论安全问题的重要渠道,增进各国相互了解与信任,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
中国参加了历届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和高官会,中国外交与国防代表参加了论坛框架内的建立信任措施、维和、海上搜救、抢险救灾、预防性外交、不扩散、指导原则等各类官方和非官方会议。中国还于1996年在北京与菲律宾联合承办了建立信任措施会议,其间邀请各国代表参观了中国军事单位和军事表演,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中国支持东盟地区论坛在建立信任措施领域创造性的探索,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和主张,如倡导军事医学、军事法学和军转民多边合作,鼓励高层军事互访、军舰互访和人员交流,支持抢险救灾合作以及海上航行安全、海洋环保合作等。中国还每年向论坛提交国防政策声明和其他相关文件。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哈萨克斯坦倡导的亚洲相互协作与建立信任措施会议进程,认为会议宗旨与中国的亚洲安全目标基本一致,主张会议在充分考虑亚洲地区特殊性和多样性的基础上稳步发展。中国于1996年正式加入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并于1997年成立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中国委员会,中国委员会一直认真参与理事会的活动。自1993年东北亚合作对话会成立以来,中国参加了历次会议,并于1996年在北京主办了第四次大会,中国还与其他成员一道,推动对话会就东北亚国家合作指导原则达成一致。
中国与美国、俄罗斯、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安全或防务磋商。中国国防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官员及学者,日益广泛和深入地参与关于亚太安全的各类研讨和相关活动,增进了中国与有关国家间的了解与信任,体现了中国维护亚太持久和平的积极意愿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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