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此次裁军,将在三年内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进行。其中,陆军拟裁减19%,海军拟裁减11.6%,空军拟裁减11%。在精简员额的同时,将优化结构,调整编组,理顺关系,走质量建军、科技强军的道路,把中国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参加和支援国家建设
参加和支援国家建设,是
宪法赋予中国军队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人民军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军队在完成教育训练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腾让、开放军事设施。中国军队在大量裁减员额的同时,向地方腾让、开放部分军事设施,支援国家建设事业。近20年来,军队先后向地方开放101个机场,开放和腾让29个港口码头、300多条铁路专用线、90条通信线路、1000多个仓库、300多万平方米军事用地及部分营房设施。
--参加抢险救灾。中国幅员辽阔,每年都有局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每当灾情发生,军队总是挺身而出,奋勇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近20年来,全军共参加抢险救灾10万多次,出动官兵2300多万人次,机械车辆100多万台次,飞机、舰艇1.5万余架(艘)次,抢救遇险群众1000多万人,抢运各类物资2亿多吨。
--参加国家和地方的重点工程建设。中国军队参加了国家和地方的许多重点工程建设,并担负急难险重任务。近20年来,全军共投入4亿多个劳动日,出动机械车辆2500万台次,参加和支援重点工程项目1万多项。主要有铁路、高速公路和地铁工程150多项,隧道、涵洞340多个,桥梁260多座,公路、铁路4100多公里,码头50多个,民用、军民合用机场40多个,能源工程500多项,水利工程2000余项,通信光缆工程2万余公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旅游开发区建设500多个。
--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开展科技助民。军队院校和科研、医疗单位,以及专业技术部队,采取转让科技成果、协助技术攻关、帮助培训人才等方法,积极为国家建设服务。10年来,军队以高新科技成果支援国家经济建设项目1000多个,解决国家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150多个,向社会转让科技成果1万多项,培训各类科技人员近百万人,帮助地方企业技术改造900多项,使320家面临困境的企业扭亏为盈。 --支援农业和扶贫开发工作。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始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为了支持农业发展,近10年来,军队疏通河道500多条,修筑水渠、堤坝20多万公里,兴修水库上千座,开荒造田和平整土地200多万公顷,为农业丰产打下了基础。驻贫困地区的部队,大力帮助当地群众发展生产,累计建立扶贫帮困点2.3万个,扶助近百万人口脱贫致富,军队集中力量支援了沂蒙山、太行山等20个重点地区的扶贫开发,帮助贫困地区创办乡镇企业3500多家,实施科技扶贫项目1.2万余个,培训农业科技人员450多万人次。各级医疗机构和驻军医院,向贫困地区累计派出医疗队860队次,对口扶持乡镇医院8100多所,支援医疗设备价值2000多万元,义务培训医务人员2万多人。
--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近10年来,军队先后投入1亿多个劳动日,帮助修桥补路、整治美化环境、修建供水供气供电工程等公益建设事业,共达10万余项,植树4亿多株。向希望工程捐款4157.55万元,捐赠各类物资价值1100多万元,援建各类“希望小学”697所,直接帮助11.5万多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培养军地两用人才。中国军队注重为国家经济建设事业造就和输送合格人才。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官兵的愿望,《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专门规定每周六可用于集体组织两用人才培训和科学文化学习。自八十年代初中国军队开始有组织地开展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以来,全军共有近百万名军官通过在职学习获得大专以上学历;85%以上的士兵在服役期间接受了多种民用技术培训,其中近半数获得技术等级证书。他们在退出现役后,成为加强国家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
驻军香港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开始担负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进驻香港,是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保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严格遵循了法律规定。1990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并派部队进驻香港。1996年12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7年7月1日,该法正式施行。香港驻军法规定,香港驻军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香港驻军的任务是,担负防卫勤务,管理军事设施,办理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确保香港的安全稳定;香港驻军的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香港驻军实行人员轮换制度。香港驻军法还对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以及司法管辖等问题作了规定。这就从根本上保障了香港驻军依法履行防务职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由陆军、海军和空军部队组成,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驻香港部队遂行防务,必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进驻香港之后,严格遵守香港基本法和香港驻军法,坚持依法履行防务职责,积极组织部队训练,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学习香港的有关法律,使官兵熟悉香港的社会情况。按照香港驻军法的规定,与香港特区政府建立了工作联系,向香港社会开放了昂船洲、赤柱两处军事营地,供香港同胞参观,增强了香港市民对驻香港部队的了解和信任。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履行香港防务职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驻香港部队将始终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严格遵守香港基本法和香港驻军法,为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作出贡献。
四、国际安全合作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亚太大国,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国际安全合作,坚持原则、信守承诺、以诚相待、注重友谊、发展合作。近年来,中国在相互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与外国军队之间的交流。中国还积极参与亚太地区的多边及双边安全对话与合作,以及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地区的和平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