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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在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在动员和组织群众参加改变自身命运的扶贫开发中作用重大。中国政府在扶贫开发中强调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以此提高农户的自我组织程度,引导农户积极参与扶贫开发。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农村大力推行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将群众拥护、有能力带领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人选举为村干部。同时,严格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的各项收支、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变更等各项事务,都要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检查和监督。

三、扶贫开发的主要内容与途径



  在扶贫开发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贫困地区的生产力,走开发式扶贫的道路,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
  开发式扶贫是对过去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是中国政府农村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改善生产条件,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
  开发式扶贫方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第一,倡导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贫困农户中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第二,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国家安排必要的以工代赈资金,鼓励、支持贫困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公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第三,国家安排优惠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重点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相应的加工业项目,促进增产增收。第四,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第五,扶贫开发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发展后劲。
  强调扶贫到村到户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中国的扶贫开发着重扶贫到村到户。国家不仅将扶贫到户作为一项重要措施,而且把解决贫困农户温饱的各项指标也量化到户。 中国在实践中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扶贫到户方式:一是干部包扶到户,即组织各级干部与贫困农户结成“一帮一”对子,采取签订责任状等方式,明确干部包扶任务。二是实体带动、效益到户,即通过鼓励企业与农户合作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实现农产品产、供、销的良性循环。三是异地开发、移民到户,即本着自愿的原则,将贫困农户从生产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的地区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区,实现异地脱贫。四是社会各界帮扶到户,即组织社会各界对贫困农户进行帮扶。
  小额信贷是扶贫到户的关键措施之一。中国政府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扶贫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到1999年,全国投入的资金总量达30亿元,覆盖240多万贫困农户。同时,中国小额信贷的试点、推广初步实现了本土化和规范化,进入了扩大范围、扩大规模的新阶段。
  重视科技教育扶贫
  从1986年开始,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扶贫开发的总体战略和要求,适时提出科技扶贫的目标、措施和实施办法,并于1996年提出《1996-2000年全国科技扶贫规划纲要》,加强对科技扶贫的政策指导。
  为进一步增强贫困地区反贫困的能力,中国政府专项安排科技扶贫资金,用于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科技培训等。1995年以来,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投入资金超过100亿元,重点投向国定贫困县、部分省定贫困县、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帮助这些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中国政府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贫困地区积极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组织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挂职任教,组织科研单位到贫困乡、村宣传普及农业技术。这些措施有效地改变了贫困地区落后的生产方式,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迅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15年来,仅科技部就向贫困地区提供技术人员3万人次,实施科技扶贫示范项目580个,建立各种科技示范点1500个,解决关键性技术200多个,向贫困地区推广适用技术2000多项。
  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
  在扶贫开发中,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央政府的统一要求,从尽快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大局和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本部门、本系统的扶贫开发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的优惠政策,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资金、物资、技术上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为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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