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和开发注重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同步进行。西藏农业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粮食产出水平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为此,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把改善农业的生态水平作为农业生产和开发积极追求的目标,西藏注重通过改善农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来努力提高粮食产量。政府帮助农民改变千百年来传统的撂荒式的“白色休耕”等不利于保持水土的耕种习惯,实行粮草轮作等生物手段,提高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涵养能力。在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同时,推广农田林网化,降低风沙对土壤的侵蚀。经过不懈努力,西藏中部农业主产区的土地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土壤侵蚀程度明显下降,支撑农作物生长的水热等自然条件得到改善。2000年,专家测定,这一地区农业综合生态环境评价指数比十年前提高了1.5个百分点。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农业发展水平的稳定提高,到2001年,西藏农业已经连续十四年获得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 98.25万吨,基本实现了自给。
国家投入巨资在西藏先后建设了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始终注意土地开发与改善生态相结合,做到土地面积的扩大与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步进行。由中央政府直接投资12亿元建设的“一江两河”中部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都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重点。有关部门对“一江两河”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十年来的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结果显示,由于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的有机结合,使开发区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利用率和人工植被面积显著提高,土地沙化、土壤侵蚀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普遍提高1—3个等级。农业综合开发,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择优选择工业项目,加强污染防治。西藏的工业是和平解放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至今工业企业仍然很少,工业污染问题并不突出。为了尽量减少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西藏自治区政府对工业发展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绝不为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和填补空白而盲目上马工业项目。为了有效防治污染,政府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因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一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技术改造进行工业污染治理,如拉萨皮革厂在从德国引进先进工艺设备的同时,配套引进了环保设施;拉萨重点水污染企业拉萨啤酒厂在技术改造中投入400多万元用于污水治理,现已实现达标排放。二是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严格整顿。按照“上大关小”的产业结构调整原则,关闭了拉萨市区的六条污染严重的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并严格禁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开工生产,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设备。
——加强对资源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管理。对一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后才能立项的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指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80%以上。西藏的罗布莎、香卡山铬铁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都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作为资源开采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举世瞩目的西藏羊卓雍湖水电站,从项目的确定、设计到施工建设,均充分考虑了生态环境保护。该电站自运行以来,没有因发电而造成湖水水位的下降,影响羊卓雍湖的自然生态环境。
——重视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人口密集区域人类生存环境。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历来是西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保证大气环境质量,西藏在城镇中积极推广使用无污染能源,逐步淘汰柴草、牛粪、燃煤、燃油等居民生活燃料,大力提高民用燃料气化率。到2001年,拉萨市、日喀则市石油液化气用户已发展至4.46万户,用气普及率达83%。同时,西藏还积极利用水能、地热能、太阳能和风能等清洁能源,初步形成了以水能为主、多能互补的能源建设利用格局,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区对太阳能的推广使用,目前年折合标准煤13万吨。在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方面,拉萨市、日喀则市的绿化覆盖面积已达1693.6公顷,公共绿地面积有47.48公顷,建成区绿化率为23.5%。加强城镇上下水管网道建设和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建成供水管道679.46千米、排水管道392.77千米;投资5127.94万元建设拉萨市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其他各城镇的垃圾处理设施也正在积极规划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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