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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国家加大对西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了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监督。统计表明,1996年以来,中央政府仅在西藏生态建设项目方面的投资就达3.68亿元。与此同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一大批生态工程项目相继实施,有效地改善了西藏的生态环境。
  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实现了从自发到自觉,从被动到主动,从盲目到科学的质的飞跃。据国家有关部门2000年公布的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西藏的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状态,大部分地区基本处于原生状态,是世界天然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二、生态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自治区为生态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就。
  ——天然草地得到合理利用,草原生态保护积极有效。西藏是中国五大牧区之一,有天然草地8207万公顷,约占全国天然草地面积的21%,占西藏土地总面积的68.11%。根据全国首次统一草地资源调查,西藏拥有草地种类居全国各省、自治区之首,在全国18个草地类中,西藏就占有17个草地类。保护好草原生态,是保持青藏高原生态链完整有序的重要一环。
  西藏的草地面积虽大,但载畜能力较低。在旧西藏,由于人口增长处于停滞状态,自然灾害频繁,每逢雪灾等天灾来临,往往造成大量人畜死亡,草场超载现象并不突出。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的人均寿命显著提高,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草畜矛盾开始出现,保持草原生态平衡成为日渐突出的问题。为解决好人畜和草畜矛盾,西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天然草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一是重点对天然草地开展围栏和水利建设,全面提高草地的产出水平和单位面积的载畜能力;二是实施草场责任制,按照以草定畜的原则,划定轮牧期、轮牧区和禁牧区,加大牲畜出栏,严禁草场的超载过牧,使天然草地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建设人工草地,减轻牲畜数量增加对自然草地的压力;四是运用科学手段,采取人工和生物等技术,加大对鼠害、虫害、毒草的预防和治理,维护草地的自然生态平衡 ;五是为加强西藏牧区草原建设,转变游牧民生产方式,加快牧区经济发展,提高牧民生活水平,从2001年起开始在西藏实施牧区草原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以及天然草原恢复和建设项目。这些措施既保障了农牧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又确保了草原生态的良性发展。
  ——保护天然林资源,开展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西藏森林面积717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20.91亿立方米,保存有中国最大的原始森林。为了保护西藏的生态环境,政府实行限额采伐,以严格控制森林的采伐规模,每年的商品性采伐量一直控制在15万立方米以内。同时,对采伐基地进行及时更新,恢复森林植被。在影响长江下游生态的江达、贡觉、芒康三个县实施西藏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总面积达3.1万平方公里。在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上游及雅鲁藏布江流域的28个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规划退耕地造林5.2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3万公顷,2002年已实施退耕地造林0.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0.67万公顷。政府还大力推行能源替代建设,营造薪炭林,推广太阳能以保护天然灌木植被。
  植树造林已成为西藏广大人民的自觉行动。西藏自治区先后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意见》,全区人民共同努力,从改善人们的周边生活环境做起,从绿化庭院、街道、城市环境,到建设人类活动集中的河谷地带及各主要公路沿线绿色走廊,植树造林成效显著。据统计,五十多年来,西藏人工造林7万多公顷,“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9000多万株,种植经济林木150多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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