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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粮食问题

  实现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发展食物多样化生产,必须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加强农业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积极进行生态农业建设,寻求既能增产粮食等农产品,又能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6700多万公顷;建立了不同类型、县乡村不同规模的生态农业试点2000多个;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建设平原农田防护林网,治理水土流失;组织实施了“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长江中上游和沿海防护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在广大牧区采取退耕还牧,建设人工草场,防治沙漠化。这些措施对于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将继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开展大规模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土地荒漠化和草场退化,努力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中国将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继续保护和改善农业自然环境:重点控制工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推广有利于防治工业污染的适用技术;积极发展农村新能源,努力减缓由于农村能源短缺造成的植被破坏和土质下降;加快水电建设,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减轻酸雨和气候变暖对发展粮食生产的负面影响。

七、深化体制改革,创造粮食生产、流通的良好政策环境


  近10多年来,中国的粮食生产和流通体制,以及政府对粮食供求与价格波动的调控方式等,已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政府将努力巩固和完善已有成果,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坚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实行的基本经营制度,有效地促进了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的发展,保障了生产者的经营自主权和经济利益,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早在1983年,中国政府就明确宣布:现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将长期坚持不变,农户向集体承包公有土地的经营期可以长达15年。1993年,中国政府又作出规定:在农户原有的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可再延长30年,在承包期内,农户对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可以在不改变使用方向的前提下实行自愿、有偿转让。中国政府将继续鼓励在乡村和小城镇发展二、三产业,加快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促进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耕地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的经济效益,增强发展粮食生产的动力。
  ——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1985年,中国政府取消了粮食统一收购制度。目前粮食收购主要有四种形式:国家定购、国家议购、粮食加工企业在批发市场上购买和农民在集市上销售。在粮食销售方面,1993年全国城镇相继取消了定量计划供应的销售制度。在前两年市场零售物价涨幅较大的情况下,各地政府都规定城镇居民可以在国有粮店中购买一定数量的低于市场价格的粮食,国有粮店正越来越明显地起着保障城镇低收入者基本生活的作用。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中国政府将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一是尽快形成以市场定价为主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发育和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将粮食的地区间计划调拨逐步改为产、销区通过市场流通来实现各地区的供求平衡。对城乡低收入居民的粮食消费,各地将采取定向补贴等政策。二是加快国有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分开的步伐,增强国有粮食流通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加快发展联结农户与市场的中介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民联合起来参与粮食流通。中国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粮食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逐步建立以粮食为基础的高效农业体系,基本途径是,实行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复合发展,积极发展以种养业为原料的加工业和运销业,使粮食的生产、转化、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紧密联结,多层次转化增值,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和农民收入,保证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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