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行政诉讼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把《
行政诉讼法》称为“民告官的法律”。
为保证《
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要求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开展工作,严格执法。国务院还发布了《
行政复议条例》,作为贯彻实施《
行政诉讼法》的配套法规。许多行政机关举办了《
行政诉讼法》学习班。
根据《
行政诉讼法》规定,中国建立了社会团体支持公民起诉和诉权保障的制度。社会团体可受委托成为诉讼代理人,公民可以借助社会团体的力量行使诉权。
为给公民起诉提供方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如果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诉讼费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
据统计,自1990年1月至1994年12月,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行政案件167882件,涉及治安、土地规划等4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这些案件中,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占大多数,相当一部分涉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原告中有农民、工人和知识分子,被告中有县、市政府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自《
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三分之二的诉讼都以行政机关改变原决定而终结。
为使广大公民了解法律,懂得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法制观念,有关部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专家咨询等形式,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
1994年5月,中国制定了《
国家赔偿法》。该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在行使职权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目前,全国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已成立赔偿委员会,受理赔偿案件。
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得到维护和保障。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为公民行使言论、出版自由提供良好的条件。1995年,中国的报纸由1990年的1444种增至2202种;杂志由5751种增至8135种。中国的广播电台由1990年的635座增至1995年的1210座,电视台由509座增至980座,有线电视台已发展到1200座,卫星地面接收站发展到54084座,电视机的社会拥有量达到2.5亿台。电视的人口覆盖率1990年为79.4%,现在已扩展到88.3%。中国的出版社,1994年发展到514家,比1990年增加11%;出版各类图书103836种,比1990年增加29.4%。这几年,中国各种新闻传播媒介更加重视联系群众、面向实际生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人民通过新闻传播媒介自由地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建议,讨论国家和社会的各种问题。报刊上的许多专栏和电台、电视台的许多节目深受人民欢迎。各种社会团体也有很大增加。截止1995年4月的统计,已经登记成立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有1737个,比1990年增加44.7%;各地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县以上社会团体达20万个,比1990年增加11.1%。这些社团都依据
宪法和法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中国最大的三个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这三个社团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联系和团结全国的妇女、青年、职工,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协调社会公共事务,维护妇女、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很大作用,在中国社会上有很高的声望。
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得到法律保障。中国各种宗教都依照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开展正常的活动。佛教和道教在中国传播比较广泛,信教人数没有统计。现在,全国共有佛教寺庙9500余处,僧人约17万人;道教的住庙道士、道姑6000余人,开放的宫观600余座。伊斯兰教教民约1700万人,清真寺26000余座;天主教徒近400万人,有神职人员2700人,教堂4000余座;基督教徒约650万人,有教牧传道人员18000余人,教堂8000余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20000余处。宗教社会团体有2000多个,宗教院校48所。各宗教都自己出版经典、书刊。中国
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这是为了维护中国公民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三、司法中的人权保障
近几年,中国颁布和实施《警察法》、《
检察官法》、《
法官法》和《
监狱法》等一系列法律,并采取了其他许多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中的人权保障。
“人民警察为人民”,是中国老百姓的流行语。为使人民警察保障人权的行为更加规范化,中国1995年2月颁布实施的《警察法》规定,警察必须严格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应立即进行救助;严禁警察非法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警察执行职务要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民对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实践结果是,警民关系更加密切,有关部门收到的控告警察的信件比过去更少,表扬信比过去更多。中国警察现有862752名,仅占总人口的7.4/万,低于西方一些主要国家20/万以上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