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应严格管制敏感材料、技术及军事装备的转让,并采取克制的态度,停止不负责任的武器转让。
——各国应赞同、尊重并支持国家间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自行协商、谈判和自愿协议的基础上采取的军控与裁军措施。
多年来,中国正是本着上述基本原则,承担在军控与裁军领域所负的国际义务和责任,为促进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努力。
二、裁减军队员额一百万
1985年5月,中国郑重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将裁减员额100万。这是中国多次单方面裁军活动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次,表明中国积极推动军控与裁军的决心。这与当时国际上两大军事集团的军备竞赛形成明显对比。
中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保持一定规模的常备军是中国国家安全的正当需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其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制止颠覆和分裂,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中国在确保国家安全利益的前提下,始终将军队员额控制在最低限度。新中国在成立后的一段较长时间里,一直面临着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孤立、封锁、颠覆和破坏,因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经常处于临战的戒备状态。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也积极努力控制军备,分别在1955年和1958年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裁军行动。八十年代,中国的安全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为了集中力量加快经济建设和进一步加强军队质量建设,中国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从过去随时准备应付大规模侵略战争转变到和平时期建设的轨道上来。为此,中国采取了大规模的裁军行动。
作为八十年代大规模单方面裁军行动的序幕,从1982年到1984年,中国对军队进行了精简整编和体制调整。1985年5月,中国决定裁减军队员额100万。这一行动范围之广、裁减幅度之大,为当时国际军控与裁军领域所罕见。
——裁减员额。到198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员额由423.8万人减到323.5万人。之后,又作了进一步的裁减,至1990年,全军总员额减到319.9万人,共裁减员额103.9万人,占裁减前总员额的24.5%,百万裁军的任务已超额完成。
——撤并机构。大军区由11个撤并为7个。全军经过撤销、合并、降级、改制,共减少团级以上单位5900多个。
——实行文职制度。将科研、工程技术、教育、文艺、卫生等系统的大部分现役军官改为军内文职人员。
——削减武器装备。全军共削减各种火炮近10000门;各型坦克1100余辆;各型飞机近2500架;各型舰艇610余艘。
——开放部分军用设施。全国共有101个军用机场、29座军用港口向社会开放,并将部分军事设施改为民用。
在当时冷战尚未结束,美苏裁军谈判长期未果的情况下,中国单方面大规模裁减军队员额的行动,不仅有利于促使当时的东西方两个集团减缓军备竞赛的势头,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而且有助于在世界各国间逐步建立相互信赖的气氛,改善军控与裁军的环境。中国此次裁军行动对推动国际军控与裁军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维持低水平国防支出
中国一贯注重合理的国防费规模,依据国家财力可能,在综合平衡的前提下适当安排国防费用,保障重点,合理使用,厉行节约,提高效益,用有限的经费维持国防建设的最低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对国防支出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压缩,严格控制国防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