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中国政府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鼓励劳动者通过公平竞争获得就业岗位,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用人的数量和质量,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已开始发挥作用,促进了劳动力供求信息的交流,帮助劳动者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为建立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监督有力的劳动力市场,中国政府在100个城市进行了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试点。近年来,中国政府开始探索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工资形成和劳动力流动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提高劳动者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中国政府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发展各类教育事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目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85%,青年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有普通高等学校1225所,在校学生719万人;成人高等学校686所,在校生456万人;普通中等学校80400所,在校生7919万人。国家还通过发展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术工人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等职业培训形式,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对新生劳动力、在职职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针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全面实行一至三年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进行调整和重组,建立综合性培训基地;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建立了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体系。目前中国城镇80%以上的新就业人员达到高中水平以上或者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已有近3500万人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发展就业服务体系。中国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求职和企业用人提供指导、咨询与介绍服务,对初次求职者进行就业前训练,对失业人员进行转业训练,并提供失业保险,为就业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岗位。政府鼓励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发展,推动就业服务向社区延伸,形成多层次的就业服务网络。
统筹兼顾城乡就业。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不充分就业问题严重。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结合“城镇化”和“西部大开发”等战略的实施,努力探索城乡统筹就业的新途径,形成了两方面的基本政策。一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就业。充分利用农村本地资源优势,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展效益农业和劳动密集型农业,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扩大农村水利、交通运输、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引导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农村改革的成功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农业富余劳动力开始从农村流向城镇,从西部内地流向东部沿海地区。中国政府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合理流动,通过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和职业中介服务,开展农村劳动力输出前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提高外出劳动力就业率,并建立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就业机制。目前,已在全国100个县市建立了1000个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监测点,分析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需求状况,及时发布信息,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就业规模扩大、结构优化
经过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中国的就业总量明显增加。1978年以来,城乡从业人员共增加了32873万人,其中城镇增加了14426万人。
就业结构发生很大变化。2000年,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就业结构比重分别为50%、22.5%和27.5%。与过去相比,第一产业就业比重明显下降,第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增长较大,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增长速度高于第二产业的增长速度。国有和集体单位的从业人数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从1978年的99.8%下降到2001年的37.3%,私营企业、个体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从业人员明显增加。在农村,农业就业虽仍以家庭为主,但随着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非农产业的发展,非农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迅速发展。到2000年底,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12819.5万人,其中,乡镇集体企业从业人员3832.8万人,乡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3252.5万人,乡镇个体企业从业人员5734.2万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村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劳动力达8000多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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