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制定的
人民调解法,将人民调解工作长期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从法律上完善了人民调解制度,明确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更好地解决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常委会还制定了
车船税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改了
行政监察法、
水土保持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预备役军官法,作出了关于批准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并对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依法予以备案。
(二)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全面完成对现行法规的集中清理任务。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现行法规有的也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配套的问题。为此,我们在2009年完成对现行法律集中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去年着重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开展了对现行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国务院和地方人大高度重视,按照各自清理范围,在全面梳理基础上进行分类处理。到去年年底,共修改行政法规107件、地方性法规1417件,废止行政法规7件、地方性法规455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规的集中清理任务,保证了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三)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无论是论证和确定立法项目,还是起草和审议法律草案,都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提出的相关意见,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立法工作。二是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坚持和完善法律草案的公布机制,选择法律草案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论证,认真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不断完善法律草案。
车船税法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部重要法律,草案全文公布后的短短一个月内,就收到各方面的意见近10万条,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并及时向社会作出反馈。考虑到我国乘用车保有量的87%左右都是中小排量,而且主要由广大工薪阶层使用的实际情况,我们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草案作了重要修改,既不增加广大群众税负,又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三是开展了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选择
科学技术进步法、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技术推广法、
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重点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执行以及社会对法律的满意度等,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价,为立法后评估工作有序展开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紧紧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工作
为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我们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
(一)以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去年,除按惯例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中央决算外,还听取审议了加快发展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了
科学技术进步法、
农业技术推广法、
节约能源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并对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一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积极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切实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二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重点突破影响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努力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抢占技术制高点。三要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普及,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