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党中央对做好今年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五个更加注重”,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同时也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凸显原有经济发展方式的不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经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立足我国国情,深刻分析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明确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这一问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也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进行,着力促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机统一,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一要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201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2009年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09年中央决算等,督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检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引导产业有序转移等要求的落实情况,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要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督促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结构调整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要通过检查
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的实施情况等,推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和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推动重点行业开展以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的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确保“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的如期实现。四要通过检查科技进步法的实施情况等,推动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五要通过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情况的报告、检查
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等,推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监督检查实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落实情况和全国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情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定增收。六要继续围绕有关专题对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调研,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所提建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促进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七要通过检查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加强对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改革开放以来,不仅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民生也得到很大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一大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以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督促有关方面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管理与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