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在立法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准确把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深刻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统筹兼顾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要着重解决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妥善处理法律的稳定性和变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贯彻实施监督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过去的4年,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44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21部法律的实施情况,使一些事关全局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的监督工作得以解决,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依法规范监督形式,严格执行监督程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把常委会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年计划组织实施3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9个专项工作报告。一是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工作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报告,检查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三是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审判监督制度和检察监督制度的报告,跟踪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四是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报告、关于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情况的报告,跟踪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和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情况。

  加强预算和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方面搞好预算收支平衡,保证重点支出,合理安排预算超收收入,规范转移支付,加强国债余额管理。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切实纠正和处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做好综合分析,加大对重复来信来访问题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常委会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刊登常委会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和网络发布等多种形式,把常委会监督工作年度计划、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听取的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和“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等,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认真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常委会工作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开展。

  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二要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人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行使监督权必须尽职尽责,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在监督工作中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使各国家机关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三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人大监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着力推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