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在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重视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组成人员经验丰富等特点和优势,深入研究问题,相互支持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为提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
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立法工作中就一些重大问题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的形式与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新的一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各项任务繁重而艰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履行职责,努力实现本届全国人大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根据这个总体要求,我们要在过去4年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不辱使命,把今后一年的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一、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确保实现立法目标
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确定了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并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4年来,我们通过了
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了
反分裂国家法,还制定和修改了7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一批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相继完成,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在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实现本届全国人大立法目标。
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制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行政强制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反垄断法、国有资产法、禁毒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城乡规划法、循环经济法等;修改
科学技术进步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食品卫生法、
节约能源法、
律师法等。有关方面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抓紧工作,认真研究解决立法项目涉及的重大问题,保证法律草案按计划提请审议。常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严把立法质量关,保证立法工作顺利进行。要督促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现行法律需要制定配套法规的,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制定,正在起草和审议的法律草案要同时落实起草相关配套法规,力争在法律通过后及时出台。要做好下一届五年立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内在要求,必须贯穿于立法活动的整个过程。在将法律草案书面征求意见的同时,通过专题调研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要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对法律草案中专业性强、各方面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要通过立法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深入研究论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使制定的法律更加切实可行,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