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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改进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完善代表专题调研组织服务工作,在省级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下,代表自愿组成调研小组,结合实际选择调研题目,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对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共有1874名代表参加了专题调研,参加率达63%,比上一年高出近10个百分点,形成调研报告183篇。组织代表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集中视察。还组织香港、澳门、台湾代表分别赴安徽、湖北、新疆和江苏进行视察和调研。举办了5期培训班,有400多名代表参加,就保护资源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等问题进行学习研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都设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得到加强。

  四、对外交往开创新局面

  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进相互了解、加强政治互信、推动互利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共接待56个国家的90个代表团,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率团出访30个国家和地区。

  建立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是保持对外交往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交往实效的重要举措。去年,中国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在前几年与俄罗斯、美国等8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的基础上,又与南非、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埃及、巴西、智利等7个国家的议会和日本参议院相继建立不同层次的定期交流机制。目前,中国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基本格局已经形成。二是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分别召开合作委员会首次会议,与美国参众两院交流小组分别举行了新一轮会晤,与欧洲议会举行第23次定期会晤,与日本众议院举行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法国、英国、加拿大等国议会的交流顺利开展。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双边关系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统筹安排各层次、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入探讨推动务实合作的途径和方式,机制交流得到深化,为国家关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内容。

  与周边国家议会的友好交往得到加强,同发展中国家议会的友好合作更加密切,立法和监督等领域的工作交流深入开展。去年9月,作为“俄罗斯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在哈尔滨共同举办了中俄立法机构圆桌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双方合作的重点和形式。在对外交往中,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大量的事实和数据,广泛宣传我国的内外政策,深入阐述我国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并就台湾问题、西藏问题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增进了外国议会、政府和议员、民众对我国内外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积极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大会、亚太议会论坛、拉美议会、东盟各国议会间组织、太平洋岛国论坛议会大会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多边活动,共同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去年5月,我们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次议长会晤,提出议会合作要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开展工作、重点促进各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和各领域的务实合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灵活多样合作方式等三点建议,受到与会各方普遍赞同,对议会多边合作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年来,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国际公约21件,还决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常委会重视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结合常委会工作,认真组织专题讲座,不断充实法律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办好中国人大网和“人大说法”专栏,开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视频直播系统,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常委会机关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工作质量有所提高。

  各位代表!

  本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踊跃参加常委会活动,有力地支持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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