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外交往日益活跃,定期交流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重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与国外议会各层次、各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为深化政治互信、促进互利合作、增进人民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一年来,共接待54个国家的86个代表团来访,派出115个代表团到78个国家进行访问,出席29次国际和地区会议。
建立和完善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与美国参众两院分别举行了两轮正式会谈,双方领导人多次会晤。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先后成立了合作委员会,高层交往日益频繁。与德国联邦议院、日本众议院、韩国国会、英国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相继建立。与加拿大联邦议会和欧洲议会定期交流机制有所完善。与有关发展中国家议会商讨了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事宜。与周边国家议会的友好交往继续发展,同广大发展中国家议会的友好合作进一步巩固。
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后,我们及时向有关国家议会介绍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积极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和平协会、亚太议会论坛、东盟各国议会间组织、拉美议会、太平洋岛国论坛议长会议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多边活动,在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去年9月,我们组成高级代表团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二届世界议长大会,全面阐述我国关于加强多边合作的观点和主张,强调相互尊重是合作的前提、建立互信是合作的保障、共同发展是合作的目的,重申中国全国人大愿与世界各国议会一道,为建设和平、繁荣、和谐的新世界而不懈努力,得到了与会各国议会领导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议会领导人的积极评价。同时,发挥我国作为世界议长大会筹备委员会成员的有利条件,在大会宣言中突出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作为东道主,还成功举办议会世贸大会香港会议,通过了基调积极的香港宣言。
一年来,常委会批准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协议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15件。常委会还先后决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常委会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各专门委员会密切配合,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开设“人大说法”专栏,现场直播常委会会议有关议程,正式开通中国人大网,增加了常委会工作透明度。常委会机关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改进工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面貌出现可喜变化。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位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有待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待改进。提高立法质量和增强监督实效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一些重要的法律亟待制定,一些现行的法律亟需修改,法规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需要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切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这个总体要求,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