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责任重大,使命神圣。代表法规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
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协助
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人大工作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相比,方式有很大不同。人大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依照法定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权力。要积极探索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方式方法,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已就这个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将在进一步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尽快把有关具体规定和办法制定出来,使有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制定代表活动若干意见,加强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二是制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规范代表议案基本要求、范围及提出程序,改进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提高代表议案提出和办理质量。三是制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综合分析,确定重点建议,明确承办单位,认真跟踪督办,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委员长会议的报告形式,明确汇报重点,提高议事效率和议事质量。五是制定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专门委员会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而长期的任务。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代表作用将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不断完善。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把重点放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上
今年是实现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把立法的重点放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上,认真研究制定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律,及时修改完善已有的法律,努力提高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质量。
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主要有:一是制定紧急状态法、监督法、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违法行为矫治法、行政强制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二是修改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证券法、
个人所得税法、
审计法、
义务教育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上述立法项目,各有关方面一定要共同努力,确保按期提请审议。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解决立法项目涉及的重大问题,保证立法顺利进行。
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处于转轨变化之中,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立法任务繁重而艰巨。为做好立法工作,我们一定要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宪法为依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把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第二,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为立法的基础,借鉴国外立法的有益经验,而不能照抄照搬,使制定的法律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第三,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法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切实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要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把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