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本届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将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届任期内常委会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本届人大组成以来的四年中,在党中央领导下,在以往几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又通过
宪法修正案1件、法律58件、法律解释4件、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20件,以
宪法为核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更加完备。但是,我们面临的立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并围绕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做好有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在
宪法及
宪法相关法方面,要抓紧制定监督法,修改
人民法院组织法和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监督法的制定,代表们非常关注,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列入了立法计划,组织了专门的起草小组,已形成了监督法初稿,但对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还需进一步调研论证,以便统一认识。我们将继续努力,抓紧完成监督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提请审议。在民法商法方面,要加快物权法的起草和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在行政法方面,要加快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工作。在经济法方面,要制定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
农业法。在社会法方面,要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
常委会还将根据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制定、修改有关法律。要抓紧修改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保险法。对制定反垄断法、修改
对外贸易法和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问题,要抓紧研究,及时提请审议。要加强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工作。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也要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情况,继续抓紧清理和修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清理、修改,既要严格遵循世贸组织的规则,又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为完成今后一年繁重的立法任务,必须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要加强统筹协调。对一些重要的、急需的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要落实进度,及时解决遇到的难点。承担法律草案起草任务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加强调研论证,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协调,保证重要法律及时出台。立法工作既要加快步伐,又要讲求质量,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要继续防止通过立法不适当地维护或扩大部门权力和保护地方利益的倾向。要在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布法律草案等各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要通过分组审议、联组审议、三审制等审议形式,进一步扩大审议法律草案的民主程度,使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