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加强了法律的修改工作。全年审议修改的法律草案,约占审议总数的一半,通过了
个人所得税法、
会计法、
公路法、
刑法、
公司法的修改。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有关法律进行修改,将使法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发挥规范社会生活的作用。
常委会把法律解释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除已经对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条款作出了解释外,还审议了
刑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法律解释工作的开展,将增强法律的适用性,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
(二)监督工作有一定进展
一年来,常委会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并重,增强了监督实效。常委会安排起草和审议3项监督工作的单项规定和决定,开展4项执法检查,听取5项专题工作报告,这些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执法检查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选择检查的项目上,注意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来进行,先后对
大气污染防治法、
森林法、
产品质量法、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常委会还把执法检查、工作监督和修改法律结合起来,在对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同时,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题报告,审议了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草案。通过对
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加快了
产品质量法的修订工作。这种工作方式可以使监督富有成效,使法律修改得更加完善、更好地得到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