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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为了保证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完成,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起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使拟订的法律草案尽可能完善。要严格实行法律起草工作的责任制度。承担法律起草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任务。各专门委员会除保证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起草任务外,要继续加强同有关起草单位的联系,了解情况,督促起草工作的进行。要进一步改进法律草案的审议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对审议中提出的重大问题和分歧意见,要组织力量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搞好协调工作,及时作出决断。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要积极提供有关调查报告和参考资料。要抓紧制定立法法,进一步明确立法权限,完善立法程序。要继续加强对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的指导,帮助地方人大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水平。
  第二,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行,法律只有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有效实施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在制定的法律越来越多,但有些法律的实施状况不够好。法律的实施工作仍然是法制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这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解决这个问题,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需要全国人民和各个国家机关的共同努力。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过程中,必须把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放在重要位置。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行为准则,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要树立宪法的权威,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总结10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更加扎实地搞好普法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各部门、各地区要积极开展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活动,逐步使国家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把加强执法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今年要重点检查有关市场经济方面法律的实施情况,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要继续检查农业方面法律的实施情况,还要检查科学、教育方面一些法律的执行情况,促进发展农业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执法检查要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强化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解决。要结合实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建立和完善对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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