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宏观调控,是去年国家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作的《关于当前金融形势和政策措施的报告》。委员们赞成国务院为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整顿金融秩序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并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家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1992年国家决算。为了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情况的报告》,肯定了检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惩治腐败的成绩,对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表示坚决支持。委员们认为,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关系到改革事业的成败和国家的命运,必须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
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注意完善监督机制,依法进行监督。在总结近几年开展执法检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
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使这项工作进一步程序化、制度化。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对报送常委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对同法律相抵触的规定作了纠正。对各地提出的有关法律实施的问题,常委会办事机构也作了认真研究和答复。
(三)认真对待代表议案和建议,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代表在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国家机关接受人民监督,改进工作。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611件议案。其中,广东省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建议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列入了大会议程。根据大会的授权,常委会决定设立了预备工作委员会,并已开始工作。这对保证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实现1997年的平稳过渡和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有重要意义。有93件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这些议案大部分是有关立法方面的,常委会在立法中充分考虑和采纳了代表的意见。另外的517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意见,连同代表提出的2325件建议,由常委会办公厅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已答复代表。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速度和办理质量都有所提高。
视察是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方式。这次大会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共同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就1993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减轻农民负担、搞好社会治安和反腐败等事项,开展了视察。还组织港澳地区和台湾省代表,分别视察了黑龙江省、广东省和福建省的一些地方。在视察中注意了解真实情况,提出了一些重要意见,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