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科技、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常委会通过了
科学技术进步法、
教师法、
农业技术推广法和
红十字会法。
科学技术进步法为国家实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针,保障科学技术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
教师法的制定,有利于保障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此外,还通过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初步审议了国家赔偿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法律草案。
制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在立法工作中,我们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
宪法为依据,以改革的精神对待和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二是,从总体上、法理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行调查研究,根据需要和可能制定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三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实行实际工作者同理论工作者相结合;四是,加强对法律起草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督促起草单位按时完成起草任务,保证起草质量;五是,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使制定的法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二)努力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
在加快改革开放,实现新旧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加强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年来,围绕国家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先后派出37个检查组,对18个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金融、外贸、教育、廉政、民航等8个方面的工作报告。专门委员会还定期听取了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执法检查注重实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常委会重点检查了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强调必须坚决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专门机关的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运用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贩毒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猖獗的现象,组织检查了
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使生产者、经营者明确自己对商品质量应负的社会责任,使广大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充实执法力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禁止以罚代刑。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对进一步贯彻企业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落实企业自主权,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对环境保护方面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检查,新闻单位进行了连续报道,促使一些被检查的部门和地区及时采取治理污染的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