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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一起,组织代表和委员到工厂、农村、商店和学校等基层单位,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常委会设立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待室,随时接待全国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及时处理了代表来信500多件。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在京的代表听取了有关部门所作的一些专题报告,使代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常委会还重视和加强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去年共处理人民来信近八万件,接待群众来访上万人次,督促解决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主要是:立法的步伐还赶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一些急需的法律还没有制订出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力量抓紧立法还不够;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进一步总结经验,逐步做到制度化、法律化;在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以及联系地方人大常委会等方面,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各位代表!
  建国以来四十年的实践,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适合我国国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真正成为国家主人。既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够使各个国家机关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有效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个制度本身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我们必须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同资本主义民主、同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的界限,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巨大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决反对否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克服各种忽视和淡化人民代表大会地位和作用的错误观点,把人大工作做得更好。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基本路线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已经明确载入我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必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行使宪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以此作为衡量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标准。我们要认真总结建国以来人大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着重研究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问题。不管国际风云怎样变幻,我们都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挫败国际反动势力“和平演变”的图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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