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一起,组织代表和委员到工厂、农村、商店和学校等基层单位,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常委会设立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待室,随时接待全国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及时处理了代表来信500多件。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在京的代表听取了有关部门所作的一些专题报告,使代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常委会还重视和加强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去年共处理人民来信近八万件,接待群众来访上万人次,督促解决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主要是:立法的步伐还赶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一些急需的法律还没有制订出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力量抓紧立法还不够;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进一步总结经验,逐步做到制度化、法律化;在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以及联系地方人大常委会等方面,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各位代表!
建国以来四十年的实践,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适合我国国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真正成为国家主人。既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够使各个国家机关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有效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个制度本身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我们必须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同资本主义民主、同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的界限,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巨大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决反对否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克服各种忽视和淡化人民代表大会地位和作用的错误观点,把人大工作做得更好。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
宪法赋予的职责。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基本路线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已经明确载入我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必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行使
宪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以此作为衡量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标准。我们要认真总结建国以来人大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着重研究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问题。不管国际风云怎样变幻,我们都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挫败国际反动势力“和平演变”的图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