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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我们的选举制度有了较大的改进,但还不够完善,工作中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进一步采取各种切实步骤,继续改进和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举的民主程度。
  四、做好同代表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五年来,常委会把同全国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之一,不断研究改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使代表联系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
  代表联系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以及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的情况和问题,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更加符合实际。同时,也是为了使常委会更好地接受代表的监督,代表更好地接受人民的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采取了多种形式。首先是坚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共同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原则。这样做,既加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又及时地了解到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次是,扩大同代表的直接联系。几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外出视察工作、调查研究,大都有目的、有重点地召开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常委会在审议重要议案以及作出重大决议或决定前,都根据需要,将草案印发有关代表征求意见。常委会从第21次会议起,邀请对会议议题比较了解情况的代表列席会议,已形成制度。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还组织有关的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常委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专题调查。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在联系全国人大代表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协助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查,建立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等,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了便于全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了解情况,更好地发挥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常委会办公厅还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先后发出《关于改进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办法的意见》、《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持视察证视察的意见》,对代表的视察工作作了以下改进:(1)每次全国人大会议前,围绕大会即将审议的议题,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代表视察;(2)经常采取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方式,利用业余时间或结合工作就地就近进行视察;(3)视察的具体内容、时间和单位,由代表自行确定;(4)代表一般到基层单位视察,由对工作比较熟悉的干部介绍情况,不搞层层陪同。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视察办法的改进,使代表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实际情况,更好地行使职权。同时,由于代表选定的项目大都是自己比较熟悉的,可以对被视察单位的工作提出一些中肯的意见,受到被视察单位的欢迎。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不断加强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每次常委会都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彭真委员长多次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多数专门委员会分片召开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座谈会,研究和交流人大工作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还多次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同志,座谈改进选举、代表联系和信访等工作。通过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互相沟通了情况,交流了经验,推动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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