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的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
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做斗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常委会通过了国务院提交审议的《
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文件,国内外都很重视,对推动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将有深远的影响。为了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常委会召开了首都新闻界负责人座谈会,研究如何加强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问题。目前,各地方、各部门都在抓紧落实,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正在全国逐步展开。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认真做到依法办事,需要经过相当长期的过程。常委会在法律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采取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对已经制定的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做得不够,今后还必须努力改进和加强。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加强工作监督。
听取和审议有关国家机构的工作报告,是常委会对这些国家机构进行工作监督的基本方式,也是对他们工作的支持和促进。一年来,常委会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李鹏关于经济形势的报告,国家经委关于当前品质状况和改进措施的报告,国家物价局关于物价改革情况的报告,国家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还听取了水利电力部关于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的报告。委员们对上述工作报告及国务院为推动经济建设体制改革所采取的重大措施表示满意,认为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很好,是建国以来政治、经济形势最好的时期之一。去年改革的步子迈得比原来预料的要大,效果比原来预料的要好,确实做到了“初战必胜”。对国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国务院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宏观管理,已见成效。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正在沿着健康发展的道路不断前进,我们对改革的方针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同时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出现的新的不正之风严重妨碍改革和开放的顺利进行,必须坚决加以制止和纠正,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改革、开放之机,违法乱纪,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纠正不正之风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联系在一起的,在抓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一定要重视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坚持不懈地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和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反对和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搞活经济的同时,要加强对经济活动的宏观控制和管理、监督,特别是要严肃财经纪律;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一些企业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忽视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倾向;物价改革要继续坚持稳步前进、放调结合的原则,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为了推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的深入开展,保证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常委会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报告。委员们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查院一年来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中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认为前一个时期的主要问题是手软、打击不力,一些经济案件处理不下去,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执法不严。必须坚决依法办案,特别是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要敢于碰硬,打破关系网、保护层,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查个水落石出,依法严惩。委员们还提出,不能搞“以罪当风”、“以罚代刑”。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决定改变“罚没留成”等办法,规定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这是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克服不正之风的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