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二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三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作出了《
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肯定“二五”普法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求从1996年到2000年,实施
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继续深入进行以
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督促下,“三五”普法工作正在广泛展开。这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
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有重要意义。
常委会还加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了评选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活动,并首次开展了人大报刊好新闻的评选活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宣传报道有所改进。《人大工作通讯》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人大干部培训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首次举办了有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的研讨班。通过培训和研讨,有助于提高人大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法律素质,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
四、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团和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603件。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决定,其中124件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经过认真审议,向常委会提出了审议结果的报告,业经常委会批准。这些议案中有许多是涉及立法项目的,常委会在制定和修改法律中充分考虑了这些议案的要求,有的已付诸实施。代表提出的其他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连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894件,已分别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都向代表作了答复。常委会十分重视加强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坚持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先后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于春、秋两季到农村视察,组织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到江苏视察,组织香港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到新疆视察,组织在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京津两地视察。通过视察,代表们增加了对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实际情况的了解,更多地听取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这对于参加代表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很有好处。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1547人次,办理来信67070件,加强了催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纠正了一批错案,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