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还审议了信托法、建筑法、节约能源法、公路法、献血法、动物防疫法、行政监察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法律草案。为了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有必要根据新的情况和需要对
刑法进行修改。常委会审议了
刑法修订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国防法是建设和巩固国防、加强军队建设的重要法律。常委会对国防法草案进行审议后,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常委会还审议了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常委会一直把制定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作为立法的重点,积极实施立法规划,立法步伐明显加快。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96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39个。在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和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振兴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都制定了一些重要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已初具规模。这些法律正在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提高立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常委会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注重立法的计划性、主动性。年初根据需要和可能,制定本年度审议法律草案的安排意见,对每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哪些法律草案作出具体部署,突出重点,急需的先立。二是加强对审议法律草案中一些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法律草案,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的分歧意见,常委会及时进行协调,努力解决立法中的难点和问题。三是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专门委员会除完成所承担的法律起草任务外,还加强对其他起草单位的联系、督促和指导。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尽职尽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对完成立法工作任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法律的实施
常委会继续把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年来,由8位副委员长负责,组织了21个执法检查组,检查了
农业法、
教育法、
环境保护法、
劳动法和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深度。一是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在连续两年对
农业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基础上,去年再次进行了检查,着重督促解决农业投入不足、粮食流通不畅和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常委会决定将
农业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一次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表明对法律实施检查监督的高度重视。实施
教育法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措施。常委会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这对于促进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有重要作用。二是积极探索和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采取自上而下检查同自查相结合,人大检查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题检查相结合等做法。对
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还开设了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五千多人次,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些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制度和有关机关改进执法情况的报告制度。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列入会议议程,由主管的副委员长向常委会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委员们进行认真审议。检查报告和审议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由常委会办公厅交法律实施的主管机关,要求有关机关切实改进执法工作,并将改进措施和取得的效果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很重视,及时向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报告。本届以来,常委会已经对17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有的连续检查两三次。通过检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有效地促进了法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