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常委会在抓紧市场经济立法的同时,重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国家机构组织制度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立法。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两个决定。这两个决定总结了近几年来选举工作和地方政权建设的经验,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作了适当修改和补充,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重要意义。常委会通过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修改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和军官军衔条例,审议了预备役军官法草案。常委会制定的国家赔偿法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它与行政诉讼法相配套,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作用。常委会还通过了监狱法和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这有利于惩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
  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常委会把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法律放在重要位置。经常委会审议并提请这次大会审议的教育法草案,将对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对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母婴保健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有助于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民族兴旺和社会发展。常委会还审议了出版法草案。
  一年来,我国的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有一批重要法律出台。特别是制定了有关规范市场经济方面的一批重要法律,连同上年制定并已实施的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注册会计师法农业法等法律,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向法制化的轨道迈进。当然,也要看到,立法工作还不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需要制定的法律很多,立法程序尚须进一步完善,立法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面临的立法任务还相当艰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