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作出了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关于禁毒的决定,
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常委会还制定了
国家安全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都具有重大意义。它体现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保障香港、澳门的繁荣和稳定,符合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开展对法律实施的检查,改进监督工作
近些年来,我国执法情况有了一定改善。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针对这种状况,常委会明确提出,要把法律制定后的监督检查放在与制定法律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措施。五年来,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在地方人大配合下,先后对31个法律和6个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了53次检查。从去年起,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把检查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列入议程,认真进行审议。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这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常委会作出了
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了普法工作的汇报。围绕现行
宪法颁布10周年开展了一系列纪念和宣传
宪法的活动,增强了公民的
宪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还通过督促纠正一些违法案件,保障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五年来,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答复了520件法律实施问题的询问。受理人民来信39万多件,接待人民来访6万余人次,督促纠正冤假错案700多件,处理群众揭发的违纪案件400多件。这些工作对于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保障有关法律的正确实施,起到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