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司法部关于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1991年普法工作意见的汇报,委员们肯定了过去五年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对成绩不要估计过高,要组织好第二个五年的普法工作,在深入扎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国和依法管理各项事业。这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常委会还就举国上下关心的亚运会的准备情况,听取了国务委员陈希同的汇报。
各专门委员会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开展调查和检查,是协助常委会进行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民族委员会经过调查研究向委员长会议提交了关于民族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根据委员长会议决定,已转交国务院研究办理。财经委员会先后听取了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等12个部委局的汇报,并提出了对当前经济工作的看法和建议的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听取了司法、人事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斗争,以及关于公务员制度试点、职称改革等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建议。教科文卫委员会听取了国家教委关于“七五”期间加强师范教育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八五”期间加强师范教育的建议;并先后组成教育专题研究小组、科技专题研究小组分赴10多个省市调查教育和科技工作情况,还组织委员对北京、甘肃、福建等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市场、计划生育和基层文化工作等进行了检查。外事委员会组织调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开展边境贸易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华侨委员会组织调查组分赴广东、广西、海南、福建等地,重点了解侨情和华侨农(林)场存在的问题,检查落实侨务政策的情况,对改善华侨农(林)场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制止侵犯华侨农(林)场权益的行为,起了督促作用。
三、加强对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指导,搞好县乡政权建设
从1989年9月开始的全国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方针,历时一年多,已经圆满完成。各级人大常委会对这次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同地方人大常委会联系,了解情况,交流经验,解答工作上和法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负责,妥善解决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使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选民、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和差额选举的法律规定,是我国民主选举制度的重要内容,它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搞好基层政权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各地总结以往的经验,注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尊重选民、代表的意愿,选出了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人选。实践表明,这两项制度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必须继续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