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儿童转园(所)时是否要重新进行体检?
答:儿童转园(所)时,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8.儿童因外出等原因离开托幼机构一段时间,还要重新进行入园(所)健康检查吗?
答: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者,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9.儿童需要在园(所)喂药时,家长该如何做?
答:《规范》明确规定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儿童确需在托幼机构喂药,托幼机构应当和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10.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体检在哪些医院进行?
答:《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与《规范》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发现哪些疾病需要离岗?
答:《规范》明确指出 “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凡患有发热、腹泻等症状;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2.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如何保证在园儿童的健康?
答:《规范》中通过以下规定保证在园儿童的健康:
(1)托幼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报告。(2)托幼机构要督促家长完成儿童预防接种。(3)对因病缺勤的儿童要加强随访,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发现可疑病例时,及时进行隔离控制措施,并对环境和物品实施消毒。(4)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注意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5)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6)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