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记者:请问,针对小型微型企业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意见》提出了哪些引导发展的具体政策?
答:“十二五”是小型微型企业转型成长的关键时期,《意见》专门提出了一些引导和鼓励政策,推动小型微型企业转型升级。
在加强技术创新方面,一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扩大安排用于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小型企业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二是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加快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小型微型企业的推广应用;三是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创新积极性。
在提升管理水平方面,一是支持管理创新,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帮助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加强财务、安全、节能、环保、用工等管理;二是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进口国标准;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拓宽用工渠道,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四是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费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在拓展发展空间方面,一是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创新营销和商业模式,运用电子商务、信用销售和信用保险,大力拓展经营领域;二是建设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联合采购、集中配送,降低采购成本;三是营造有利于企业开拓市场的环境,改善通关服务,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开展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试点;四是促进企业集聚发展,规划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各类园区要集中建设标准厂房,积极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对新创办三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
在加快结构调整方面,《意见》一方面,积极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努力扩大社会就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推动产业升级,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和服务方式。另一方面,《意见》也明确提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浪费严重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