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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答记者问


  7、问:《指引》在证券公司设置压力情景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金融机构在设置压力情景方面有多种方法,《指引》从结合国内证券行业的特点上考虑,为国内证券公司设置压力情景提供了三种方法:一是模拟历史上重大风险事件或最坏情景的历史情景法;二是基于经验判断或数量模型模拟未来可预见极端不利情况的假设情景法;三是同时运用以上两种方法来设置压力情景。这三种压力情景的设置方法能基本满足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需求,有条件的证券公司也可选用更符合特定极端风险类别的更为综合的方法来设置情景。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在设置压力情景时遵循审慎性和前瞻性的原则,结合证券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复杂程度,针对公司整体、业务、产品、组合涉及的风险因素设置压力情景,并根据业务发展、市场变化和监管环境对压力情景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压力情景能够合理覆盖未来可预见的极端不利情况。

  8、问:《指引》是如何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的频率和触发机制的?

  答:《指引》要求证券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业务规模和风险水平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实施压力测试的频率应当与风险因素的敏感性和波动性相适应。

  对于定期压力测试,《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开展一次综合压力测试。年度综合压力测试应当在每年一季度完成,并将压力测试结果报备至当地证券监管部门和我会。

  同时,《指引》明确了证券公司开展不定期压力测试的触发机制,当证券公司遇到《指引》所列示的压力情景时,包括导致净资本发生明显变化、开展重大业务或者出现重大内外部风险的情形等,应当及时开展压力测试。

  9、问:协会将如何推进《指引》的落实工作?

  答:《指引》的制定立足于证券公司的运行实践,协会在《指引》起草过程中,积极听取证券公司的意见,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保障了《指引》的可行性。但由于当前我国证券公司在业务范围、内控机制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性,各证券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指引》规定为基础,结合自身管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措施,增强《指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指引》发布后,协会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落实工作:

  一是开展压力测试培训,加深证券公司对《指引》的理解和把握;

  二是根据行业需要,开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机制建设经验交流和研讨活动,并选择一些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方面的成熟做法在行业内进行推广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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