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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答记者问

  问:《指引》在评估程序和方法方面做出了什么样的制度安排?

  答: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是《指引》的核心内容,其所占篇幅超过《指引》的三分之一。

  在评估程序方面,《指引》将整个进程划分为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报告和后续整改四个阶段。在评估实施阶段,评估小组应当首先组织公司各部门按照《指引》的要求开展合规自评。在自评完成后,评估小组应当对自评底稿进行复核,并针对评估期内发生的合规风险事项开展重点评估,查找合规管理缺陷,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整改建议。为确保评估小组工作的独立性,《指引》还要求评估小组成员对其所在部门或者分管部门的评估底稿的复核实行回避制度。

  关于评估方法,《指引》一方面在正文中对公司可以采用的评估方法加以列举,并对抽样分析、穿行测试、系统及数据测试法的定义及使用情形做出描述,另一方面在附件的评估参考表中对每一评估点均给出较为具体的参考评估方法,以便为证券公司提供更为详细的指导。

  问:在评估结果的使用方面,《指引》如何兼顾不同主体的差异化需求?

  答:为了满足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证券公司内部对评估报告的不同使用需要,《指引》在附件中给出了评估报告基本格式,并将重要业务的评估底稿按条线进行列示。其中,基本格式包括报告正文和报告说明两部分。根据评估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报告正文又可细分为存在重大风险和不存在重大风险的两种不同版本。报告正文主要用于揭示评估发现问题,内容相对简单;报告说明的内容则更为丰富,应当详细描述评估情况。

  借助上述安排,评估结果的内、外部使用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查阅评估报告正文或报告说明,并可以根据需要调阅不同业务条线的评估底稿。具体来说,评估报告通常以内部使用为主,证券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审阅评估报告正文或调阅评估工作底稿。

  问:协会将如何指导《指引》的落实工作?

  答:《指引》的制定立足于证券公司的运行实践,协会在《指引》的起草过程中,积极听取行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充分吸收合理建议,保障了《指引》的普适性。但由于当前我国证券公司在业务范围、内控机制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各证券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以《指引》的规定为基础,结合自身管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扩充相关措施,增强《指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引》发布后,委员会将配合协会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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