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就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调查答问
(2012年4月)
4月6日,审计署公布了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
记者:据悉,审计署在去年的6月至9月对10个省市所辖的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审计调查,这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什么?
刘正均:2011年6月至9月,审计署对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10个省市所辖的45个县(市、区,以下统称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这次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2009年至2011年6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卫生人员配备及培养、基本药物制度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和成效等情况。
记者:从审计的角度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如何?
刘正均:2009年至2011年6月,审计调查的10个省市及45个县党委、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的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规划,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实现了“到2011年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从整体上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的目标。
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投入大幅增加,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配置得到较大改善;二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数量有所增加,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措施逐步完善,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村患者就医负担;四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显著增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记者:审计调查中发现目前各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突出的问题是什么?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刘正均:从审计调查结果看,10个省市及45个县认真落实国务院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划要求,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地区和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队伍、项目建设以及药品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村卫生室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质的人员数量还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程序不完全符合规定,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效果;三是部分地区在药品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