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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提高成品油价格答记者问(2012年3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提高成品油价格答记者问
(2012年3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全国平均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问:国家为什么较大幅度调整成品油价格?

  答: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2月8日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受伊朗核危机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攀升。2月下旬和3月上旬,美国西德克萨斯原油和英国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达到每桶109.8美元和126.2美元,均创2011年4月份以来的最高水平。2月24日,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上涨即超过4%,目前涨幅已超过10%,因此,国家相应提高了国内汽、柴油价格。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成品油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原油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保障国内石油稳定供应的压力日益加大。2000年我国成品油表观消费量为1.1亿吨左右,2011年已达2.43亿吨,年均增幅7.5%;与此同时,石油对外依存度由2000年的30%上升至2011年的56%。我国完成工业化、城市化需要一个较长过程,但石油消费长期保持高速增长难以为继。及时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一方面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抑制石油消费过快增长,促进资源节约;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国内石油需求。特别是当前国内春耕生产用油旺季即将来临,中东局势持续动荡,及时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进一步理顺价格关系,对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和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问:成品油价格提高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缓解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

  答:国家将按照已建立的石油价格补贴机制,继续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并对出租车运价调整前给予临时补贴。中央财政将按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柴油价格调整而减少。同时按相关机制规定,于4月底前将2011年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油价补贴清算资金拨付地方,并提前预拨部分2012年补贴资金,化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限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特别是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要求,统筹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价格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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