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具有什么特点?
围绕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政策建设与制度创新、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及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设计了《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及《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三项测量工具。具体来说,指标体系以百分制为总分计,将政策制度、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及发展水平列为一级指标,下设政策建设、制度创新、总量投入、专项投入、基础设施、教师队伍、发展规模、教育质量等八项分类,再由此细分出30个二级指标以及指标权重;评估标准对指标体系的每一个二级指标进行细致阐释,相当于实施督导评估的工作细则;调查表详细列出每一项指标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事项说明,供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中等职业学校如实填写、及时反馈。
应该说,这三项测量工具是我们运用现代教育管理和评价的理论、方法,借鉴德国、日本等职业教育发展先进的国家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中等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目标和近期建设的重点,自主设计的首套专项督导评估办法。这三项测量工具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目了然,便于操作,有助于发挥教育督导监督、导向、激励、调控功能,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制定过程怎样?
《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制定酝酿已久。2011年7月,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2005年至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数据以及2009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企业、中等职业学校师生以及家长的32万份抽样问卷调查和8省份实地调研,从战略地位与政策落实、事业发展与社会贡献、资源配置与经费保障、人才培养与改革创新等四个方面,对全国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关注中等职业教育》。在《报告》发布之前,国家教育督导团首次采取约谈方式,要求部分存在问题的省区到教育部,与分管副部长面对面交流如何做好整改工作。通过这些创新手段,我们进一步摸清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家底,明确了现阶段督导评估的目标、任务、路径和方法,凝聚了各方对加强教育督导评估的共识,形成了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的合力。此次印发的《督导评估办法》由国家教育督导团起草,先后多次广泛征求各级政府、学校特别是基层校长、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历经3次大的修改,不仅从指导思想和标准设定上实现了与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对接,也初步建立了动态调整的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