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与原
《规则》相比,新
《规则》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此次修订,在基本维持原
《规则》结构的基础上,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增加了二十一条,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条。具体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
《规则》的适用范围。明确
《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同时,为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在附则中规定了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对于本规则的适用问题。二是强化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并明确事业单位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三是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修改完善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并进一步明确事业收入的范围,增加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四是规范事业单位支出管理。修改完善支出的分类和事业支出的定义,并根据财政改革的有关要求,全面强化支出管理要求。五是完善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分别界定了结转和结余概念,在此基础上,将结转和结余划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并分别作了原则性规定。六是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根据改革实践,进一步完善资产的分类和定义,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七是加强事业单位负债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八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增设“财务监督”一章,具体规定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此外,
《规则》还根据需要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专用基金管理、财务分析指标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问: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安排?
答:目前新
《规则》培训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我们将尽快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工作,指导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开展培训,加深对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同时,由于
《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依据,因此,新
《规则》颁布后,高校、中小学、科学、文化、文物、体育等各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都需要根据新
《规则》的规定进行修订完善。目前我们正在抓紧进行这项工作,争取在今年公布实施,同时还将积极督促事业单位修订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
《规则》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